中广网陕西2月28日消息 据《阳光报——阳光网》报道 日前,宝鸡实验小学被命名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这是宝鸡市继宝鸡市第一中学、宝鸡幼儿园和陈仓区虢镇小学后第四所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宝鸡市历来重视语言文字工作。从2009年起,宝鸡市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成立机构,强化制度,落实责任,示范引领,于2010年在陕西省首家高分通过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尤其是教育系统以创建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抓手,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一步提高了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全市教育系统的认知度,逐步形成了与教育教学融为一体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做到语言文字工作有机构、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奖罚、有成效,使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普遍增强,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普遍提高,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成为教育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全面提高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
据了解,宝鸡市目前共有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63所,省级6所,国家级4所。(《阳光报——阳光网》记者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