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郑州市供暖调价方案最终出炉:从11月15日起,郑州市居民用暖价格将由每天每平方米0.165元调整至0.19元,上涨0.025元;计费面积从建筑面积的90%调整为按套内建筑面积计费。
郑州市政府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11月15日起,郑州市集中供暖价格将执行新的标准。按面积计费的用户,居民用暖价格由现在的每天每平方米0.165元调整至每天每平方米0.19元;其他用热由每天每平方米0.22元调整到每天每平方米0.28元;按计量表计费的用户,居民用热价从每吨蒸汽110元上调至每吨蒸汽130元,其他用热价调至每吨蒸汽190元。
居民用热面积不再按建筑面积的90%计费,而改按“套内建筑面积”计费。套内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为准,没有《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仍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其他用热仍按建筑面积计费。
每个采暖期共120天,从每年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5日。新的供热价格从2008年11月15日开始执行。
有关方面表示,郑州建成区内所有自建供热热源的小区或单位,凡对外供热的,供热价格都不能超过以上标准。
另外,调价方案出台的同时,郑州市还推出配套措施解决相关问题。其中郑州市区(不含上街区)的8548户低保户,不论是否采用集中供热,今冬每户将进行一次性补贴210元。所需的179.508万元补贴资金,从郑州市价格调节基金中支付,目前已经到位。11月15日后,居民就可以凭市民政局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到民政部门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