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针对近日出现的降温天气,市委、市政府下发通知,要求主城区从10月20日下午6时正式启动供暖。随着供热系统的加温,市民家中的暖气会逐渐热起来。
冬季供热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我市采暖期一般从11月1日开始,到次年3月底结束。为保障广大市民过一个“暖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今冬供暖工作,要求各区政府作为供暖工作的责任主体,全力做好供暖监督管理与服务;各供热企业和热电联产企业认真对锅炉、管网等设备进行全方位隐患排查,及时进行检修和维护;区域锅炉房供热单位做好煤炭储备,确保实现采暖期间煤炭供应。《通知》还要求供热企业主动提高供热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保证居室内平均温度高于18℃,各供热企业要增加维修人员,维修及时率达到100%,真正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