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取供暖费每平方米咋涨了6元?中建锦绣广场收费遭质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3-12-05 12:02

市民张先生租用了槐荫中建锦绣广场的一处写字间作为公司办公用地,这几日天气转凉,他正准备向物业交今冬的采暖费用。按照物业提供的服务手册和收费公示,供暖费为每平方米39.8元,可交费时物业却告知每平方米的供暖费变成了46元。

张先生今年刚回济南准备创业。多方考察后,他跟合伙人选定中建锦绣广场的写字楼。“要供暖了,收费时物业突然涨价了。”之前交物业相关费用时,物业提供了服务手册,里面写明供暖费用为每平方米39.8元,结果前几天物业发通知,每平方米涨到46元。“他们说是设备运营成本,之前的定价错了。”

据悉,中建锦绣广场是由济南热电有限公司西部热源厂实施供暖,西部热源厂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济南市相关收费规定,商用写字楼的供暖收费标准确实为39.8元。“由于属于市政集中供热,物业如果多收费用,必须有相关文件依据。”

在业主提供的物业服务手册中,已写明“39.8元”包含热媒费用及共用设备设施系统运营费,日常物业服务费中也包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费用。同时,物业服务收费公示里,只写明了“39.8元”的暖气费,并未有其他供暖费用收费项目。对此,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西文认为,首先,物业服务费和供暖费中包含了设备运营费用,价格上涨部分没有依据;其次,未经业主同意私自上涨,涉嫌违约。

10月30日,济南下发相关通知,要求物业公司应对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收费项目、计费方式与起始时间、收费标准与依据向业主进行公示。槐荫区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会核实业主所述问题。“如果属实,物业公司的作法违规。”

“我们这边楼层比较高,热电厂的热源送到后,需在楼内再次换热送暖;设备运行整个冬天,还要进行维护保养。”写字楼中建东孚物业相关负责人解释,涨价情况是由于工作人员前期成本核算不到位,工作疏忽导致。发现问题后,他们在8月修改了相关条款,“但对于前期签约的业主,我们先同他们协商,如果对方不认可,我们也接受按原有约定执行,等到下一个采暖季时再重新定价。”(记者俞丹 实习生王玉英)

原标题:物业收取供暖费每平方米咋涨了6元?中建锦绣广场收费遭质

[责任编辑:杨凡、彭芳]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