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确定12家旅游景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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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9 16:39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并于2022年7月12日完成公示,确定以下12家旅游景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名单如下:

1.黄河壶口瀑布旅游区(陕西省延安市·山西省临汾市)

2.浙江省台州市台州府城文化旅游区

3.江西省赣州市三百山景区

4.山东省济宁市微山湖旅游区

5.河南省信阳市鸡公山景区

6.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大瀑布景区

7.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黄姚古镇景区

8.重庆市奉节县白帝城·瞿塘峡景区

9.四川省成都市安仁古镇景区

10.贵州省毕节市织金洞景区

11.甘肃省陇南市官鹅沟景区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江布拉克景区

特此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