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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8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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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1-22 14:57:37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字〔2023〕63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22 14:54:47 浏览次数: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市政府领导人事变动,经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市政府对部分领导同志分管工作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

王 勇同志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丁胜仁同志 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应急管理、统计、经济合作、金融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经济合作局(经联办)、市地方金融监督局、市政府研究室(市发展研究中心)、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宝鸡港务区管委会、市投资(集团)公司、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协助市长分管财政、审计工作。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市总工会、驻宝部队、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市税务局、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国家统计局宝鸡调查队、人行宝鸡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局宝鸡分局、市邮政管理局、邮政宝鸡分公司、驻宝各金融机构、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及铁路部门。

高宏真同志 负责教育、生态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执法、文化旅游、文物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市文物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地震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府房屋征收中心(市旧城改造工作中心)、市关工委、市地志办、宝鸡职业技术学院。联系市文联、市档案局、法门文化景区管委会、宝鸡文理学院、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宝鸡广电网络公司。

刘宏阳同志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医疗保障、苏陕协作等方面工作,分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老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妇儿工委、市苏陕协作与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联系市妇联、团市委、市社科联、市红十字会。

贺 东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信访局、宝鸡仲裁委办公室。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安局。

李武发同志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乡村振兴、商贸、民政和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供销社、市烟草专卖局、市口岸办、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联系市委农办、市民族宗教局、市侨联、市残联(市残工委)、宝鸡海关、市工商联、市贸促会。

张 昭同志 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管理、数字经济、互联网等方面工作。分管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数字经济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联系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协、国网宝鸡供电公司、电信宝鸡分公司、移动宝鸡分公司、联通宝鸡分公司、铁塔宝鸡分公司、省无委办宝鸡监测站。

齐晓辉同志 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受市长委托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事项。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部门牵头的综合性工作和议事协调机构按领导分工对口分管。市政府领导担任的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负责人随分工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