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加快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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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7 10:01

   
 
   
 
 

 
京政办发[2013]45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北京市2013-2017年加快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13-2017年加快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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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3-2017年加快压减燃煤和
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方案

  2012年,全市燃煤总量2300万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5%。其中,电厂、采暖锅炉、工业和民用散煤分别占40%、24%、19%和17%;城六区煤炭消费约占全市的50%。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能源清洁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思路
  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坚持能源安全保障与清洁发展并重,加大改造力度,扩大治理区域,综合施策,疏堵结合,加快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设施建设,构建安全清洁高效的现代城市能源体系,促进空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安全保障,清洁为先。统筹域内外资源,优化源点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多源多向、互联互备的管网设施保障体系,大幅提高天然气、外调电力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
  协同推进,建改并举。建立全市统筹、部门联动、区县主责、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以城六区为重点,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远郊新城和农村地区燃煤设施清洁改造,严格控制新增燃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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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引领,高效发展。积极支持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的研发,鼓励新能源、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效率。
  严格标准,加强监管。实施更加严格的地方煤炭标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坚决退出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加强污染排放监测,加大对超标排放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劣质煤炭、液化石油气等行为。
  (三)主要目标
  燃煤总量大幅压减。到2015年和2017年,全市燃煤总量分别比2012年削减800万吨和1300万吨。
  清洁比重显著提高。到2017年,优质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90%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
  重点领域加快治理。东城和西城区全面实现无煤化;城六区实现集中供暖清洁化;市级以上工业园区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多措并举减少民用散煤,炊事用能实现清洁化。
  二、集中治理用煤设施,加快压减燃煤总量
  (一)全面关停燃煤机组
  目标:清洁能源发电比例达到100%,削减燃煤920万吨。
  任务:建设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全面关停燃煤电厂。
  年度计划:
  2013年,建成西北热电中心4台机组,其中2台机组投产运行,配套中水、燃气和聂各庄变电站接入工程竣工投产;完成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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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热电中心1、2号机组环保升级改造;关停科利源燃煤热电厂,高井燃煤热电厂4台燃煤机组停机备用;启动华能燃煤热电厂燃气改造工程。
  2014年,西北、东北热电中心竣工投产,西北热电中心配套热力管线和电力送出工程建成投产;东北热电中心配套燃气、中水、电力、热力工程竣工投产;东南、西南热电中心配套热力管线竣工投产;完成首钢原厂区热力和生活区电力替代,关停高井燃煤热电厂;石景山燃煤热电厂和国华燃煤热电厂停机备用;华能燃煤热电厂燃气改造工程开工建设。
  2015年,华能燃煤热电厂燃气改造工程建成投产,燃煤机组停机备用;关停石景山燃煤热电厂和国华燃煤热电厂。
  2016年,关停华能燃煤热电厂。
  (二)集中改造采暖锅炉
  目标:削减燃煤220万吨。
  任务一:城六区完成137座约4900蒸吨锅炉“煤改气”,削减燃煤120万吨。
  年度计划:
  2013年,改造约2100蒸吨,四环路内基本取消燃煤锅炉房;
  2014年,改造约2200蒸吨,五环路内取消燃煤锅炉房;
  2015年,改造剩余600蒸吨,城六区取消燃煤锅炉房。
  任务二:远郊新城和重点镇区域内20蒸吨(不含20蒸吨)以下燃煤采暖锅炉全面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新城区域外,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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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所、疗养院、度假村等商业服务业单位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在已接通管道天然气的区域重点推进“煤改气”,其他区域积极推进电、热泵等清洁能源改造。削减燃煤100万吨。
  年度计划:
  2014-2017年,每年改造约1000蒸吨。
  (三)大幅压减工业用煤
  目标:削减工业用煤200万吨。
  任务一:全面完成19个市级以上工业园区约2100蒸吨锅炉“煤改气”,削减燃煤50万吨。
  年度计划:
  2013年,改造约500蒸吨;
  2014年,改造约1600蒸吨。
  任务二:基本完成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锅炉“煤改气”;加快推进市级(不含市级)以下工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的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削减燃煤55万吨。
  年度计划:
  2014-2016年,每年改造约800蒸吨;
  2016年,基本完成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锅炉“煤改气”;完成燕山石化水煤浆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任务三:制定发布严于国家要求的《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污染行业调整、生产工艺和设备退出指导目录》,对水泥、石化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实施产能总量控制,鼓励通过兼并重组压缩产能,全市水泥产能削减至400万吨、炼油规模控制在1000万吨;整治镇村产业聚集区,淘汰退出1200家布局散、装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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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差的建材、化工、铸造、家具制造等企业。削减燃煤95万吨。
  年度计划:
  2015年,水泥产能减至600万吨,完成800家高污染企业淘汰退出;
  2017年,水泥产能减至400万吨,全市炼油规模控制在1000万吨,完成400家高污染企业淘汰退出。
  (四)多措并举治理散煤
  目标:削减燃煤100万吨。
  任务一:东城和西城区实现无煤化。
  年度计划:
  2013年,完成4.4万户平房“煤改电”;
  2015年,剩余2.1万户平房采暖用煤,通过拆迁改造、人口疏解和“煤改电”等方式削减和替代。
  任务二:加快城乡结合部城市化建设进程,努力削减朝阳、海淀、丰台和石景山区民用散煤。按照城市化改造上楼一批、拆除违建减少一批、炊事气化解决一批、城市管网辐射一批、优质煤替代一批的原则,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燃煤污染治理力度,分类分批治理散煤。
  年度计划:
  2014年,完善液化石油气服务配送体系,取消炊事用煤;建立煤源统一、专业配送、差价补贴、封闭运行的优质低硫无烟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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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机制,全面取消劣质散煤;
  2013-2017年,在完成城乡结合部50个重点村综合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城市化改造工作;建立历史遗留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台账,分阶段、分层次逐步拆除;坚决遏止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重点推进电、气等市政管网辐射工程,减少散煤使用。
  任务三:逐步减少农村用煤。优化完善农村液化石油气供应设施,整合布局充装站,新建200座换瓶站和配送到村的服务网络,延伸服务半径,保障用气质量,2016年基本实现农村炊事气化;在大兴、密云和延庆等区县保留的大中型养殖场建设沼气集中供气工程,替代约3万户炊事用煤;重点在平原地区结合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五年内完成25万户电力、燃气和可再生能源清洁改造,同步实施优质煤替代工作。
  三、完善燃气设施体系,增强综合保障能力
  (一)加快燃气设施能力建设
  目标:形成“三种气源、七大通道、两大环线”的多源多向燃气供应输配体系。2015年,陕京系统等长输管线供气能力超过700亿立方米,储气能力达到46亿立方米,保障本市总量200亿立方米、高峰日1.3亿立方米的用气需求;2017年,供气能力超过930亿立方米,保障本市总量240亿立方米、高峰日1.6亿立方米的用气需求。
  任务一:积极争取国家能源局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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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完善陕京输气系统,增加外部供气通道,增强储气能力;建成大唐煤制气、唐山液化天然气、陕京四线等工程;建设华北地下储气库群和陕京五线。
  任务二:提升输配系统的安全性,建成外输内配的两个燃气高压大环,包括利用中石油长输管网系统沿本市周边形成100公斤天然气供气外环;建成六环路40公斤高压燃气管网配气内环。
  任务三:提高门站接收能力,新建北石槽、西集、大灰厂、李桥等接收门站,门站总数达到14座,接收能力达到3.4亿立方米/日;建设西集和西南液化天然气储备站。
  年度计划:
  2013年,建成大唐煤制气一期工程和唐山液化天然气一期工程,开工建设陕京四线;建成北石槽、大灰厂门站,接收门站达到8座,接收能力达到1.8亿立方米/日;全面建成西六环燃气管线工程,形成高压内环;
  2014年,建成大唐煤制气二期、唐山液化天然气二期工程和北石槽—西沙屯、密云—宝坻等燃气联络线工程,形成高压外环;建成西集液化天然气储备站和西集、李桥、延庆、密云门站,接收能力达到2.4亿立方米/日;
  2015年,陕京四线建成通气,大唐煤制气和唐山液化天然气工程全面竣工达产,完成大港和华北地下储气库建设,储气能力达到46亿立方米;建成西南液化天然气储备站和北安河、平谷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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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接收能力达到2.7亿立方米/日;
  2016-2017年,加快推进陕京五线建设;建成城南门站,接收能力达到3.4亿立方米/日。
  (二)加快“煤改气”配套燃气管线建设
  目标:实现燃气管网城六区和远郊新城全覆盖,重点工业园区全连通,重点乡镇全气化。
  任务一:完成四大燃气热电中心配套燃气管线建设,实现门站和六环路双源供气,保障供气安全。
  年度计划:
  2013年,完成东北热电中心配套燃气管线(东六环-电厂段)和西北热电中心配套燃气管线(西六环-电厂段)建设;
  2014年,完成西南热电中心配套燃气管线(阎村门站-西六环段)、东北热电中心配套燃气管线(李桥门站-东六环段)和西北热电中心配套燃气管线(大灰厂门站-西六环段)建设。
  任务二:加快远郊区县燃气供气干线建设,完善区县燃气网络。在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和怀柔等燃气设施相对完善的区,重点加快燃气管网向周边乡镇延伸,实现重点乡镇及工业开发区全部接通管道天然气;在门头沟、平谷、密云和延庆等燃气设施相对薄弱的区县,重点实施新城范围内的燃气管网加密工程。
  年度计划:
  2013-2017年,结合全市“煤改气”实施计划,完成远郊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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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燃气管网加密工程和重点乡镇的燃气支干线工程建设。
  任务三:完成全市采暖、工业锅炉“煤改气”配套燃气管线建设。
  年度计划:
  2013-2014年,结合19个市级以上工业园区锅炉“煤改气”计划,完成相关燃气支户线工程;
  2013-2015年,结合城六区内所有锅炉“煤改气”计划,完成相关燃气支户线工程;
  2013-2017年,结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不含市级)以下工业开发区、产业基地、镇村产业聚集区和重点镇锅炉“煤改气”计划,完成相关燃气支户线工程。
  四、优化供电保障布局,保证首都安全供应
  (一)增强外受电通道能力
  目标:形成11条通道、24条回路的外受电格局,外受电通道能力达到2800万千瓦,外调电比例超过70%,本地电源装机容量控制在1100万千瓦,不再新建电厂,新增电力需求通过外调电力解决。
  任务一:加快外受电通道建设,新建1条通道、4条回路。
  年度计划:
  2015年,建成蔚县—门头沟双回输电线路工程;
  2016年,建成房山—南蔡双回输电线路工程。
  任务二:新建海淀500千伏变电站,扩建昌平、安定500千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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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本市500千伏变电站达到10座。
  年度计划:
  2014年,新建海淀、扩建昌平500千伏变电站;
  2015年,扩建安定500千伏变电站;
  2017年,建成张家口南—昌平第三回输电线路工程。
  任务三:完成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及未来科技城、海淀北部和通州运河核心区等3座区域能源中心建设。
  (二)加快燃煤替代配套电力工程建设
  目标:保障四大燃气热电中心按期投产和燃煤机组有序关停;提高城市核心区、农村地区电网配电能力。
  任务一:完成四大燃气热电中心配套电力工程和燃煤机组关停配套电力设施工程,新建7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66公里电缆及隧道工程和104公里架空线路工程。
  年度计划:
  2013年,完成聂各庄220千伏并网工程,实现西北热电中心2台燃气机组投入运行;
  2014年,完成温泉、远大和永定220千伏输变电及并网工程,保障西北热电中心竣工投产;完成东坝东、酒仙桥和团结湖220千伏输变电及并网工程,保障东北热电中心竣工投产;完成首钢九总降电源替代工程,确保高井燃煤热电厂燃煤机组关停;
  2015年,完成高碑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东南热电中心建成永久并网线路;完成北京商务中心区220千伏变电站及配套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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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工程建设,确保国华燃煤热电厂燃煤机组关停;
  2016年,完成华能燃煤热电厂燃气改造项目并网工程。
  任务二:完成东城和西城区“煤改电”外电网配套工程。新建3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6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扩建4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年度计划:
  2013年,新建桃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金宝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扩建万明路、白云桥、木樨园和新东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2014年,完成菜市口和龙潭湖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完成西四、交道口、报国寺、法华寺和西郊民巷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其它配套电力工程建设。
  任务三:配合农村采暖清洁能源改造,提升电网设施水平。
  (三)提升电网整体供电能力
  目标:主配网协调发展,增强外调电力接纳能力,满足新增电力需求。
  任务一:主网提升工程。新建29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89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满足高端功能区开发建设需求。
  年度计划:
  2013年,完成西马、霍营和未来科技城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以及园博园和海鶄落等10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建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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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北京商务中心区500千伏变电站前期工作;
  2014年,完成商务园、广渠门和怀柔北等6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以及电子城、稻香湖和七星庄等28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建设;
  2015年,完成丽泽和古城东等6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以及石化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蔡公庄和万泉等25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建设;
  2016年,完成岳各庄等7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以及北安河等16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建设;
  2017年,完成良乡北等7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以及北辛安等10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建设。
  任务二:配网提升工程。开展网格化配网规划建设,2013年至2017年每年完成60项配网改造项目,共300项。
  任务三:新能源并网工程。实现太阳能光伏发电3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20万千瓦、风电30万千瓦和燃气分布式20万千瓦并网。
  年度计划:
  2013年,完成鲁家山电力并网工程;
  2014年,完成八达岭、华电昌平和华电密云太阳能光伏电站并网工程;
  2015年,建成1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完成官厅风电三期、大工村和南宫等项目并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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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发展新能源新技术,助力能源清洁转型
  (一)大力发展地热和热泵供暖
  目标:推进热泵技术应用,加快余热、再生水、深层地热和浅层地温能资源利用。2017年,全市热泵供暖面积超过7000万平方米。
  任务一:新建燃气热电中心和燃气锅炉房实施余热热泵供暖工程,现有燃气热电厂五年内完成余热热泵回收改造,新增供热面积2000万平方米。
  任务二:充分利用再生水资源,在电子城北扩、首钢、北京商务中心区东扩和丽泽金融商务区等区域发展城市再生水热泵,新增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
  任务三:加强深层地热资源的统一规划、规模开发和集约利用,在顺义、大兴和延庆等区县实施地热供暖,新增地热供暖面积500万平方米。
  任务四:在远郊新城和重点镇的公共建筑发展浅层地温利用,新增热泵供暖面积约500万平方米。
  (二)拓宽太阳能应用领域
  目标:到2017年,太阳能集热器面积达到1100万平方米、光伏发电能力超过30万千瓦。
  任务一:在新建居民住宅建设太阳能光热系统;鼓励热水需求量大的工业用户利用太阳能中高温热水。
  任务二:在海淀、顺义、昌平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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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装备制造园区发展分布式光伏系统,全面完成中小学校园和工业园区“光伏双百工程”。
  (三)加快能源新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
  目标: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本市科研机构的综合优势,加大科技投入,推进实施一批首都能源重大科技研发工程项目,不断提升首都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和产品技术服务水平。
  任务一:重点建设浅层地温能、太阳能风能光伏检测等国家级和市级能源实验和工程中心,进一步强化本市新能源和能源新技术研发能力。
  任务二:加强清洁能源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在智能电网、高效热泵、分布式光伏系统集成、燃气锅炉超低氮燃烧和高温空气燃烧等一批技术领域取得新突破。
  任务三:大力推动清洁高效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重点在政府机关、医院、宾馆、大型商场、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和数据中心等领域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2017年,燃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总装机容量达到20万千瓦。
  六、健全发展制度机制,强化执法监督考核
  (一)加强统筹调度
  市压减燃煤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解决压减燃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及陕京系统建设等市级调度平台的工作协调,协同推进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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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市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不断健全完善部门配合、市区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工作责任
  市压减燃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压减燃煤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区县和部门;各区县政府和牵头部门要根据全市总体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阶段性目标,统筹推进落实;各区县政府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各建设单位、用煤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计划完成燃煤设施改造,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程建设,电力、燃气和热力等企业要做好能源供应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办理审批等相关手续;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压减燃煤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考核体系,加强督查考核。
  (三)制定配套政策
  1.加大政府对燃煤设施改造和清洁能源发展的投入。
  (1)支持燃煤设施清洁改造。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加大对单台容量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煤改气”的支持力度,支持范围从城六区扩大到全市采暖锅炉和工业锅炉;市燃气集团负责将燃气管线敷设至锅炉房红线;简化燃煤锅炉房“煤改气”审批手续,改造项目由所属区县审批;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加大对单台容量小于20蒸吨/小时锅炉“煤改气”的支持政策。对按规划统一实施的“煤改电”中涉及的10千伏以下配电网工程,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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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支持清洁能源建设。对远郊区县清洁能源供热项目,热源由企业投资建设,热网系统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安排。加大对余热、再生水、深层地热和土壤源等地热和热泵系统的支持力度,对新建或改造的地热和热泵供暖项目,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至50%的支持。
  (3)支持新能源新技术。对按规划整村实施的农村太阳能采暖系统,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30%的标准给予支持;对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项目,按照生态涵养区90%、非生态涵养区70%的标准,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支持;燃气分布式能源系统享受每立方米优惠0.2元的燃气价格,由市财政对分布式能源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农村地区液化石油气“送气下乡”工程中换瓶站等设施的建设资金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安排,运输车辆、气罐由运营企业负责投资。
  2.完善清洁能源发展的财政补贴机制。
  (1)在电价、热价理顺前,继续执行燃气发电、供热的补贴政策,但对限期内未按计划完成改造的燃煤锅炉,要逐步减少采暖补贴。
  (2)加快建立和完善优质民用煤、农村液化石油气推广等财政补贴机制。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各安排200元/吨,用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和10个远郊区县的优质煤替代工作;对于农村地区液化石油气“送气下乡”工作,市财政制定资金补助办法,相关区县政府要建立推广液化石油气、取消炊事用煤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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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
  3.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疏导燃气电厂上网和销售电价;建立促进节能环保、鼓励清洁能源应用的热价机制,逐步实现同热同价;全面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等新能源电价政策。
  4.创新清洁能源发展模式。
  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鼓励燃气、热力和电力等专业化公司试点推进清洁采暖;放开远郊区县供热市场,支持社会资本按照“源网分开”的特许经营模式参与清洁能源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发展。
  (四)严格实施监管
  1.制定更加严格的标准。修订发布本市低硫散煤及制品地方标准,将煤炭的硫份由0.5%降至0.4%,灰份由13%降至125%;修订发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联手治理煤炭储运。环保、发改等部门要严控燃煤增量;交管、交通、环保等部门要在主要路口设卡,堵住劣质煤进京渠道,所有煤炭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措施;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要严格查处劣质煤在本市的销售和使用;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煤炭加工、存储场地安装喷淋洒水、苫布、抑尘网等环保设施的执法检查。
  3.加快环保升级改造。华能燃煤热电厂实施燃煤机组除尘深度治理;完成19座新城燃煤供热中心及远郊区县其他20蒸吨以上燃煤采暖锅炉的高效脱硫、脱硝、除尘环保升级治理,逐步推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全市所有水泥厂实施脱硝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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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加强燃煤设施运行排放监管。远郊区县所有单台容量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房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实现达标排放。
  5.建立全市煤炭管理信息系统。对电厂、锅炉房、工业和民用散煤等用煤设施实现动态监管。
  (五)动员公众参与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发布年度压减燃煤工作信息;设立市民建言热线,广泛征询市民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新理念,各类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压减燃煤;鼓励市民参与并支持压减燃煤,营造“从我做起、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北京市2013-2017年加快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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