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起,北京市出现明显降温,北京市气象台于4日16时55分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信号。北京市根据气象会商结果于6日零时点火试运行启动供暖,并于7日零时正式供暖。
北京供暖时间一般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根据《北京市临时调整采暖期时间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预测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时,启动供暖。
10月27日起,北京市气象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等单位进行了三次供暖气象会商,分析研判天气变化,确定供暖开始时间。在11月5日第三次会商中,市气象局分析“受寒潮天气和多股冷空气的共同影响,城区和近郊区7日开始日平均气温将连续五天低于5℃,山区和远郊区6日开始日平均气温将连续5天低于5℃”,符合《规定》中启动供暖的条件。
每年供暖期间,北京市气象局制作发布供暖气象专报,除气温、风力风向等常规预报内容之外,还对门头沟、房山、怀柔、密云、延庆、平谷的精细化温度作出预报,有力支撑动态调整供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