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0808417N/2024-00314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10-16 10:09:28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办发〔2024〕37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16 10:00:51 浏览次数: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宝鸡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
宝鸡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发改社会〔2023〕699号)、《中共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三张清单”的通知》(陕办字〔2024〕5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26号)有关要求,就我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统筹推动职业教育和产业协调发展,创新搭建产教融合平台载体,完善落实组合式激励赋能政策体系,通过实施校企“三互融”(人员互融、技术互融、资源互融)和“六协同(考试招生协同、专业设置协同、校企培养协同、职校办学协同、校企研发协同、入职就业协同)”行动,构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长效机制,促进人才供给和产业需求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打造职业教育新高地,为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力争到2026年,打造不少于15个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等平台载体,建设不少于3户省级产教融合企业、2所省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不少于10户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6所市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三个互融”运行机制
1.促进人员互融。按照“校企合作提需求+职业院校出编制+企业出资金+政府给支持”的思路,推动学校教师团队与企业骨干技术团队融通,通过引进行业专家、企业技术能手,带动教师在企业开展实践活动,校企互聘共用,打造校企混编结构型教学团队。定期组织开展院校“企业行”、企业“院校行”等校企互访调研活动,在全市35所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全市重点产业链涉及的742户重点企业搭建“鹊桥”,促进校企“联姻”。探索建立企业技术人才、院校兼职教师资源库,拓宽产业企业用人、学校兼职教师聘用渠道。
2.促进技术互融。校企深入生产一线,瞄准产业需求,调研征集企业实际面临的生产性和技术性难题,校企系统解决问题。支持职业院校在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中发挥“中试车间”的作用。鼓励校企共建技术创新中心、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和重点实验室等,产出一批应用领域的创新成果,服务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改进、产品升级,提升服务水平。
3.促进资源互融。按照资源互补共享的原则,支持校企优势资源融通,企业全要素投入引进仪器设备、先进技术、技能大师、培训认证体系等企业资源,职业院校投入场地、固定资产以及师资力量,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生产性实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联合企业整合区域内校企实践教学资源,建立市域或园区产教联合体。
(二)实施“六大协同”行动计划
1.实施考试招生协同行动。顺应“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模式,健全市域内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机制,推进校企双主体办学,畅通学生入学通道。对获得国家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落实市域内高职院校免试入学政策。推行企业冠名定向招生,鼓励企业推荐优秀生源,落实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探索行业企业参与技能考试,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提升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的精准性、公平性。支持市域内中高职院校开展“3+2”“3+3”等联合招生模式,探索在中职学校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鼓励中职学校学生选择市域内高职院校就读。
2.实施专业设置协同行动。按照“需求牵引、服务导向、精准对接”的原则,坚持“依托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推动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全市重点产业链紧密对接,适应行业、企业对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需求,促进人才供给端、需求端有效匹配。通过常态化走访调研摸清企业人才需求和院校专业设置要求,为针对性调整、设置院校专业奠定基础。统筹规划市域内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探索建立“1(产业)+N(院校专业)+X(课程)”专业设置模式,按照“对接产业、突出特色、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思路优化市域内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引导职业院校以社会需求、产业需求、企业用人需求为导向,对接岗位职责制定专业标准,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建立专业动态评估机制,定期发布评估结果,推动各职业院校专业发展与产业发展相适应。
3.实施校企培养协同行动。发挥校企协同双主体育人作用,通过建立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载体,促进校企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以宝鸡高新区、凤翔高新区、蟠龙高新区、蔡家坡经开区、眉县经开区、姜谭经开区、麟游经开区、扶风经开区工业园等为基础,发挥政府统筹、产业聚合、企业牵引、学校主体作用,建成4-5个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由市域内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及全市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牵头,联合行业组织、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组建7-8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有效促进产教布局高度匹配、服务高效对接。打造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实训基地。发挥好宝鸡(国际)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八中心、一基地、一站(所)”功能作用,为全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趟路子、创经验。统筹职业教育各类专项资金,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及职业院校优势专业,打造3-4个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成1-2个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参照省上标准要求,制定全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标准;在全市重点产业及企业开展产教融合情况摸底调查,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库,加强产教融合型企业孵化培育力度,累计培育不少于10个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3个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
4.实施职校办学协同行动。坚持以强带弱、以大带小、公民融合,促进市域内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实现梯次搭配、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以省级“双高”院校、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创建和省级“双示范”中职学校创建为引领,促进全市中、高职教育提质培优。探索公办、民办职业院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快推进市域内公办、民办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实现公办、民办院校之间的资源共享、资产重组、优势重构、目标重塑、机构重设、机制重建。以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为龙头,打造宝鸡机电职业教育集团、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集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集团等3个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促进高中职院校紧密衔接、贯通培养、协同发展。制定全市产教融合型学校认定标准,建立全市产教融合型学校培育库,培育不少于6所市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2所省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
5.实施创新研发协同行动。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院校主力”原则,探索建立“1(产业)+N(研发平台机构)+X(研发项目)”模式,加强研发协同、促进科技创新。探索由企业提出技术研发需求,宝鸡文理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在宝高校通过全职引进、柔性引进、校招共用、对接秦创原创新平台等形式引进人才,组建攻关团队,开展技术研发攻关。对综合绩效评价合格的,分别对项目需求企业、项目承担主体给予项目研发经费总额10%—30%的政府资金补助,研发人员享受人才引育用留政策待遇。
6.实施入职就业协同行动。引导高等院校、大中专院校在校园文化建设、人才培养方案中融入企业文化,指导学生制定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组织学生定期到企业参观考察、顶岗实习。鼓励院校与企业通过订单式开展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安置。定期组织开展线上、线下院校毕业生招聘会,促进入职率和就业对口率。教育、人社部门每学年对学生入职就业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针对性协调校企双方优化合作模式和人才培养方案,提高教育质量和就业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快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技术骨干双向交流、互相任职。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办法,推动建立三秦工匠、宝鸡工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到学校兼职任教制度,真正以专业师资促进专业建设。到2026年,全市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占比分别达到60%、70%。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设立全市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工作成效显著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示范性产教融合型学校、产教融合联盟、创新团队等。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联系教育、科技、工信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召集人的全市产教融合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安排全市产教融合工作。成立宝鸡市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为全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参考建议。
(四)加强信息对接共享。借助“秦商量”“秦云就业”“陕企通”等服务平台,向院校、企业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服务,促进职业院校人才供给端和市场需求端紧密对接。定期举办全市产教融合经验交流会,大力挖掘推介有关县区、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产教融合方面的经验做法。
附件:宝鸡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人员组成
附件
宝鸡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人员组成
召集人: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
市政府联系教育、科技、工业工作的副秘书长
副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市科技局局长
市教育局局长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分管副主任
市科技局分管副局长
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管副局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副局长
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副局长
市国资委分管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推进全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