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气象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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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1 08:17

  一、现状分析

  “十一五”时期,是由传统气象向现代气象转变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湖南省气象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对加速发展我省气象事业,充分发挥气象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十五”湖南气象事业发展的回顾

  “十五”期间,湖南气象事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实力达到了全国中等略偏上水平,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1、气象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气象综合探测能力显著增强,气象业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大提高。共新建地面自动气象站51个,长沙、常德、怀化、永州4部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先后建成并投入运行。新建了极轨气象卫星资料接收系统和DVB-S卫星资料接收系统。完成了省、市、县三级通信网络的初步改造。建成了省气象台与中央气象台之间的天气预报视频会商系统。启动了大气成份、雷电定位、紫外线等监测站网建设。现代化气象预报手段和预报技术的广泛应用,有效提升了气象综合业务服务能力,对各类灾害性天气的综合预报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测、预报、预警能力显著增强。

  2、气象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取得显著成绩

  共有6项气象科研成果获湖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成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建立了省部共建湖南省气象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开发研制了暴雨、冰雹、流域面雨量、地质灾害预警、短期气候预测和气候资料分析处理等一系列业务软件系统。研制了省、市、县三级气象预报业务服务综合平台(WOSIS),开始试运行了中尺度数值预报模式(MM5、ETA)。

  3、气象服务综合能力进一步增强

  适应湖南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和国家安全的要求,我省气象服务工作向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的目标迈进。气象服务手段多样化,气象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气象服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气象科技服务稳步发展。

  4、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有了长足发展

  全省共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高炮199门、火箭发射装置100套、小型专用雷达4台,省、市、县三级地面人影作业指挥系统建设开始启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为“三农”服务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5、气象队伍、基层台站和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气象队伍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得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台站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台站建设水平正逐步向“一流台站”的标准靠拢。法规与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基本形成。

  (二)“十一五”规划的背景

  1、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为我省气象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确定了“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定位,提出了“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这是新时期我省气象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

  2、气象科技的日新月异为我省气象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卫星、雷达等遥测遥感、信息网络、超级计算机、数值天气预报模式等技术的不断进步,为我省气象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科学基础。气象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能力日益增强。

  3、湖南灾害性天气频繁的现状,对加快湖南气象事业发展提出了迫切需求

  湖南地处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是我国气象灾害发生最频繁的省份之一。气象灾害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社会在生产、生活等方面对气象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保障国家安全为新时期气象事业发展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

  湖南的洪涝、干旱、高温等极端气候事件出现频繁,气象防灾减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越来越突出。湖南旱涝频繁使其粮食生产受到严重制约,气候变化可能对农业气候条件、病虫害发生频率等产生直接影响,长时间的高温干旱少雨将使我省电力安全受到威胁。新形势下湖南的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安全等对气象防灾减灾都提出了新的需求。

  (三)制约发展的主要瓶颈问题

  1、预报预测水平有待提高

  尚未形成以数值预报为基础、多种预报方法综合应用的现代天气预报业务体系,重大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预报时效和预报的精细化程度仍需提高。气象业务服务能力与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不相适应。

  2、综合监测站网和信息网络亟待完善

  天气雷达监测网尚未覆盖全省,自动气象站网密度不够,风廓线探测网等新型探测手段缺乏,对气象灾害以及山洪、地质灾害等气象次生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明显不足,城市、交通、生态气象等方面的监测比较薄弱。同时,部分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比较落后,气象信息传输能力不能满足需要,大部分市(州)、县气象局局域网有待改造。

  3、科技创新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气象科技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转化能力不强,气象队伍整体科技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既缺乏高层次复合型领军人才,又缺乏一线高级专门人才,人员学历结构与职称结构与气象事业的“科技型”定位不相匹配。

  4、管理体制尚需进一步理顺

  气象现代化建设缺乏统筹规划,各部门观测台站网重复建设、观测内容单一、资源和数据不能充分共享的现象比较突出。此外,气象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气象工作在各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发展理念,统筹全行业协调发展,构建“多轨道、集约化、研究型、开放式”现代气象业务新格局,充分发挥气象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建设和谐湖南”和“富民强省”的发展目标做出重要贡献。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湖南气象事业发展

  始终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作为气象工作的出发点,把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作为气象事业的使命,推进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注重“统筹、协调、效益”,协调多轨道业务、功能体系与技术支撑的平衡发展。重视发挥现代化建设的效益,注重建设速度、规模、质量和效益的统一。

  2、坚持“三气象”理念,努力提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服务能力

  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大力提升气象信息对国家安全的保障能力,大力提升气象资源对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充分发挥气象事业对国家安全、社会进步的基础性作用、对经济发展的现实性作用以及对可持续发展的前瞻性作用。

  3、坚持气象行业协调发展

  统筹资源配置,统筹规划布局;突破体制瓶颈,加强部门合作,积极推进全行业资源的共享;遵循科学规律,满足社会需求,发挥行业优势,逐步实现气象与相关自然科学交叉融合。

  4、坚持以提高预报准确率为核心,增强气象灾害的预警应急能力

  大力发展预报新技术,建立新的业务流程,充分发挥预报人员在各类预报中的积极作用,努力提高预报准确率;完善预警响应机制,大力推进灾害预警应急响应体系建设,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5、坚持“科技兴气象”战略,构建“多轨道、集约化、研究型、开放式”现代气象业务新格局

  跟踪国际气象科技及相关科技发展动态,瞄准先进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事业发展的科技基础。建立研究型业务技术体制,努力解决科研与业务的脱节问题,促进多轨道业务新格局的形成。

  6、坚持“人才强业”战略,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建设区域性、专业性培训基地。充分利用部门内外各种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气象科技领军人才和业务骨干,建立有效、系统、可持续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提高气象队伍整体素质。

  (二)总体目标

  1、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建设损失

  气象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准确率提高5%,短期气候预测水平提高3%,气象预报、警报公众覆盖率达95%。气象预警预报能力显著提高,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明显减轻,全社会的避灾、减灾意识与抗灾能力普遍增强。

  2、气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气象为农业发展及其粮食安全的保障能力有重大突破,粮食产量预报水平进一步提高。对空中、内陆运输及水域的安全保障作用进一步提高。对建筑、交通、桥梁等领域和城市建设的咨询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公众健康以及公共活动的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充分开发利用湖南风、光、热、水等气象资源,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建设居国内先进水平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

  积极推进气象业务技术体制改革,建立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初步建成面向行业和全社会的气象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建立多时空尺度的无缝隙、精细化预报体系,构建新型气象业务技术体制,力争使我省气象业务和服务能力居国内先进水平。

  4、努力增强气象科技实力和整体竞争力

  学习和利用国内外最新科技成果,大力提高我省气象科技水平和气象部门综合实力。进一步理顺体制,整合资源,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气象事业框架。

  三、加快现代化气象业务服务体系建设

  (一)健全综合观测体系

  面向国家需求和多圈层、多轨道业务发展需要,面向国内探测技术发展前沿,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遵循集约化和一站多功能的原则,逐步建立天基、空基、地基相结合,遥感、遥测一体化的气象综合观测体系,实现高时空分辨率、全方位和高精度观测。

  更新高空气象探测系统,实现高空探测自动化,提高高空探测精度;加快中尺度地面自动气象站、天气雷达、大气成分、风廓线仪、雷电、GPS/MET、干旱等监测站网和移动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步伐;建立湖南城市大气环境和气象灾害、水文气象、交通气象监测网;完善农业、林业、洞庭湖湿地、四水流域和大中型水库等气象监测站网建设。加强重点区域中小尺度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完成邵阳、岳阳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在山洪、地质灾害频发的湘东南、湘西地区启动郴州和张家界2部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加快建设湖南省、市(州)两级应急移动气象观测系统。

  加强湖南气候观测系统建设,调整站网布局,建设6个国家气候观象台,91个国家气象观测站,2100多个区域中尺度气象观测站,逐步构建和完善湖南国家气候监测网、国家天气观测网、湖南专业气象观测网和区域气象观测网(简称“三站四网”)。

  (二)完善预报预测体系

  着眼于增强预报预测能力,构建结构优化、功能齐备、协调发展的多轨道研究型预报预测业务技术体制。依靠科技创新,以数值预报产品为基础,以信息处理技术为依托,综合应用多种预报预测技术方法,加强天气雷达、气象卫星等遥感监测产品对多轨道业务的支持,建立和完善精细化预报、临近预报和短时预报业务流程。大力发展多轨道及专业气象预报预 测业务,提高预报预测业务的科技含量。

  (三)构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

  改善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构建现代化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完善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气象服务保障体系,完善政府决策气象服务体系。增强为国家安全、可持续发展以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社会活动等提供气象服务的能力,加强气象灾害普查、调查和影响评估工作。扩大气象信息公众覆盖面,建设气象信息发布系统。完善气象影视和移动通信气象服务系统建设,重点加强对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的气象信息发布与服务。构建面向各行业需求、针对性强的专业气象服务系统,构建军民一体化的气象保障体系。

  (四)强化信息与技术保障体系

  加强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工程建设和应用软件开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资源高度共享、反应迅速、满足多轨道业务需要的信息与技术保障体系。

  建设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气象通信网络系统。建立适应气象多轨道业务体系的数据处理流程、管理方法、处理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加强高性能计算机能力建设,较好地满足中尺度数值预报模式和省级气候动力模式运行的需要。建成国内先进的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现代化的气象信息服务系统,实现全社会气象信息共享。

  建设结构合理、管理高效的气象技术装备保障体系。建立信息化装备供应物流管理系统;建立自动化、高标准、多功能的气象计量检定系统;建立气象业务运行全网实时监控系统和远程可视故障诊断系统;建立技术保障快速响应机制;开展气象探测方法研究,试验考核新型探测设备。

  四、加强气象业务服务能力建设

  (一)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

  依托国家和区域级数值预报产品,加强数值模式释用技术研发,建立精细化预报业务服务系统,发布精细化短期预报、中期逐日滚动预报、临近预报和短时预报指导产品。完善以雷达监测为基础的短时临近预报系统和以数值预报为基础的短期预报系统,提高中期预报技术水平,发展延伸期预报业务。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系统建设,提高突发性天气预报时效。大力发展生态与农业气象、城市气象、水文气象、交通气象、医疗气象等预报警报系统。

  (二)提升气候业务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

  开展干旱监测影响评价和预警业务。开发气候定量化评估模式,建立定量化气候影响评价系统。拓宽气候应用服务领域,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加强气候区划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开展气候和农业气候区划,更新气候图集。开展气候资源普查工作,形成完整的气候资源数据集,重新进行气候资源区划。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多层次普查和可利用资源评估,参与制订和修订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开展大型风电场和太阳能电站勘察、选址技术支持,为风电场、太阳能电站建设、运行、调度提供实时气象监测和预报服务。开展城市气候环境调控及城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服务。建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基地。

  (三)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开展省级气候变化资料信息收集、整理和监测。利用国家级和区域级气候变化业务产品,对省级气候变化影响进行评估,制作省级气候变化业务产品。向政府决策部门提供气候变化决策信息,向国家级和区域级气候变化业务工作提供资料信息和相关的业务产品。建设气候变化基础信息数据库及共享系统。

  (四)提高生态与农业气象服务水平

  完善湖南农业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建立农业气象情报定量评价系统和农业产量预报系统,开展农作物病虫害气象条件预测和气象灾害预警评估。加快预报预测精细化进程,建立主要农作物精细化服务模型和农业气象灾害预警系统。逐步建立以卫星遥感为主、地面监测为辅的省级典型生态系统监测站网。完善预测和评估业务服务系统,重点开展对土地利用、植被覆盖、水土流失、酸雨等重大生态问题的监测分析,提高干旱、洪涝、植被状况、森林火灾等监测水平。开展致灾天气遥感跟踪监测和气象灾害应急遥感监测,开展退耕还湖等生态工程建设、重大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区域开发对生态系统的影响评估。

  (五)加快发展大气成分业务

  推进大气成分观测站网建设,建立健全大气成分数据质量控制系统,建立集约化的大气成分研究型业务。

  逐步建立充分优化的大气成分观测体系。增加大气成分观测站以及部分国家气象观测站的观测项目。引进大气成分数据质量控制方法和质量控制系统,建立和完善大气成分观测资料质量控制体系。

  重点加强酸雨观测资料分析评估与应用技术研究,建立酸雨监测和影响评估业务,适时推出预报服务产品。加强臭氧监测分析技术研究,发布臭氧监测公报。加大城市环境气象观测与研究力度,发展长株潭城市群大气污染潜势预报业务。建立省级大气成分共享数据库,研制满足业务需求的大气成分综合业务系统,集成制作和发布各类大气成分业务服务产品。

  (六)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科技水平和效益

  推动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规范化建设,建立并完善各级人影业务流程。建立空中云水资源监测与评估系统。加快综合业务技术系统建设,建立以多普勒天气雷达指挥作业为核心的省、市、县三级地面作业指挥系统。推进全省规范化作业示范站点建设,逐步更新催化技术装备,引进小型车载天气雷达等先进探测设备,提高作业科技含量和作业效果。加快省级飞机人工增雨作业基地、湘西北人工防雹作业示范基地、湘南人工增雨抗旱作业示范基地和大型水库人工增雨蓄水试验基地建设。建立飞机人工增雨常规业务和应急作业机制,建立飞机和高炮、火箭相结合的人影立体作业网络。加强重大森林火灾、突发污染事件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处理综合系统建设,提高应对重大森林火灾、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服务能力。

  (七)加强雷电灾害防御

  逐步完善由雷电监测、预警预报、技术开发、防雷检测、防护与管理组成的雷电轨道业务体系。在重点城市和区域建设大气电场监测网,建立全省雷电预报预警平台;逐步开展高精度雷电监测分析及雷电强度、落区和危害等级等预报警报业务。

  (八)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气象应急响应体系,完善气象应急预案,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措施、防御方案、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修订。加强对各种气象灾害、农林业病虫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有毒有害气体及核泄漏扩散、区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预警和应急服务。

  五、推进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深化气象科技体制改革,促进气象业务和科研紧密结合,建立支撑“多轨道、集约化、研究型、开放式”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

  (一)加快建设气象科技创新体系

  建立以湖南省气象科研所为主体,以湖南省气象科技创新基地为平台,以省、市级业务单位为重要组成部分,联合高等院校、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开放式创新体系。加强气象科技工作的顶层设计,建设省级气象科技创新基地、国家级与区域级科技成果中试研究及本地化试验基地和省局科技人才的培养基地。加强气象科研、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体系建设,完善气象科技管理体系。整合气象科技人才资源配置,在数值预报释用研究、业务系统平台开发、雷达卫星遥感应用研究、生态与农业气象应用研究等领域,形成有特色的创新团队。建立完善科研人才选拔培养交流机制,吸引和带动市州县科技人员参加省级项目,提高市(州)、县级气象部门科技水平。

  (二)加强科研能力建设

  建设省级气象科技创新平台、气象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科学试验基地和气象研究中心。加强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专用研究和试验仪器、设备、设施、数据库等建设,改善重点实验室基础条件。加快科研仪器、设备、数据等资源共享工作,建设湖南省气象科学数据和设备共享平台。开展与相关部门、学科和院校的科技合作,改善科研及局校合作的基础条件,建立气象业务科研高性能计算机应用和共享系统。

  (三)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跨越

  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加大对气象领域技术研究、开发的支持力度。围绕气象防灾减灾、现代气象业务和服务、气象信息技术及应用等瓶颈问题,实施以下重点创新项目:

  中小尺度灾害天气监测资料应用系统;高分辨率数值预报产品释用技术研究;雷达、卫星和自动气象站等探测资料综合应用技术研究;山洪、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系统;精细化预报应用技术研究;气候与气候变化预测与评估技术研究;气候监测诊断业务系统研究;农业气象灾害预警和应对措施;生态气象监测评估技术研究;粮食安全生产气象保障技术研究;森林资源卫星遥感监测与评估技术研究;湖南省大气成分综合业务系统;湖南省人影三级作业指挥系统;雷电监测与预警技术研究;高速公路安全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气象应急响应技术研究;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加工分发系统;WOSIS系统升级;水文气象预报服务系统研究等。

  六、保障体系建设

  (一)实施人才强业战略,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1、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人才选拔考评机制,抓紧培养一批业务科技带头人和首席专家。加强基层台站一线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抓好青年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快高层次人才和一线高级专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大“323人才工程”中第二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十一五”期间争取4人左右入选中国气象局“百名首席预报员”和“百名优秀专家”;支持业务科技人员参加国际学术交流;重点支持培育3个左右气象科技创新团队。

  2、建立健全气象教育培训体系

  加快构建由气象教育培训机构、有关高等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共同组成的开放式气象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教学环境,推进省级气象培训机构现代化建设,建成有专业特色的区域培训基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专职教师挂职交流和培训、参与科研和业务项目等制度。开展大规模全员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实施新知识、新技术更新轮训,每3—5年轮训一次全省业务技术和业务管理人员。

  3、改善人才成长机制和政策环境

  建立适合科研、业务、服务岗位人才评价制度,建立岗位责权利相统一的分配和激励制度,建立业务和研究单位合作、科研开发和业务人员双向交流、科研成果业务转化的互动机制,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建立人才引进、培养“特区”,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制定和落实人才培养、引进等特殊政策。制订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激励措施,做好录用气象相关专业优秀毕业生的工作,争取每年引进1-2名正研级专家或博士研究生。不定期通过“3+1”方式为基层气象台站引进人才,改善台站人员结构。

  建立健全有效、合理、稳定的气象教育培训经费投入机制,保障气象教育培训的经费需求,重点支持教育培训基础教学环境、教学实习平台建设和重点培训班的经费需求。

  (二)法制、体制和机制建设

  1、健全气象法规与标准化体系,依法发展气象事业

  极配合省政府、省人大立法机构出台《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湖南省气象信息发布条例》、《湖南省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条例》等地方法规。

  加强气象行业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适应我省气象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相应地方标准。

  2、加强气象社会管理职能

  加强气象法制工作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行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气象执法与行政许可工作,切实履行气象部门的社会管理职能,实现部门管理向社会管理的转变。

  保护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依法管理和规范气象探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护、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施放气球等活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加强气象科技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保护气象环境、利用气象资源的基本素质和应对能力。

  3、深化改革

  深化科技、业务技术体制改革,制定相应措施与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双重计划体制及相应财务渠道,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公共气象财政投入渠道。

  按照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优化各项气象业务在不同层次的布局和分工,调整业务组织结构,实现集约化发展,提高业务整体效益和效率。

  结合行业气象台站分布与功能特点,建立符合现代气象业务技术发展方向的多轨道、研究型、集约化、开放式的全行业业务技术体制。

  4、加强合作与交流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逐步建立起应对气候变化、实施防灾减灾、进行人工影响天气等跨学科、跨地域的管理和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气象灾害应急、防汛防旱、气候变化应对、人工影响天气、森林防火等联合组织机构的作用。

  协调好跨部门的气象行业业务系统建设,加强合作与交流,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我省气象科技的影响力。

  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我省气象科技工作者走向国际舞台,促进我省气象科技与国际接轨。

  (三)加强领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06]21号)的有关要求,加快制定气象事业现代化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投资保障等相关政策措施,形成支持气象事业发展的合力,落实本规划的各项任务。

  建立本规划与国家级、省级和行业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互动机制,统筹规划气象探测站网、信息资源共享、专业预警服务系统等现代化建设。落实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分层次、有侧重地将气象事业发展纳入各类规划以及投资计划中。编制省内气象行业重要气象设施的建设和布局规划,促进资源共享,发挥投资总体效益。

  2、增强投资保障能力

  加大公共财政对气象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国家财政主渠道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和单位自筹为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形成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落实好“十一五”重点支撑项目的配套投资及其他投资。加大对“三站四网”建设和改善基层台站条件的投入,选择有代表性的基层台站推进综合现代化台站建设。

  3、强化综合管理

  健全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实施气象行政管理创新工程。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建设省级气象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加快推进气象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步伐。建立目标管理信息平台。

  加强行业气象业务、服务工作的标准化管理。推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完善对企业实体的财务监督和规范管理。建立省、地、县三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4、加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重点,对重大经济活动进行实时审计。建设学习型部门,凝练和弘扬气象人精神,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创新气象文化,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理论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全部门凝聚力。

  强化现代化宣传手段建设,扩大气象文化对社会的影响。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强化气象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全社会关心气象事业的发展。

  七、重点建设项目

  (一)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程

  依托湖南省气象业务系统和气象预报信息发布系统,扩建信息收集、传输渠道及与之配套的业务系统,增加信息发布内容。建设移动通信、广播、电视、固定电话、电子显示屏、网站等发布系统,形成上联国务院和省政府应急指挥平台,下联全省14个市级分中心和县级发布平台,横向连接省直部门和公共媒体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及时发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

  1、预警信息中心控制平台

  开发农村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地理信息系统,在突发事件灾害影响之前,快速确定预警地点,生成预警终端的电话号码或其他通信地址。对特殊地区的群体进行重点标注,根据灾情的实际情况实现分片发布。

  2、移动通信发布系统

  针对移动电话用户,采用短信发送技术和WAP技术,实现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向特定手机用户的自动发布。

  3、 广播发布系统

  建设农村专用短信广播系统,在接到预警中心下发的预警信息后,实时进行广播,并回复预警中心广播结果。

  4、电视发布系统

  依托气象业务和信息资源,利用广电传媒网络,面向最广大的公众提供全程连续、密集、快捷、可视化和多媒体化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信息。

  5、固定电话发布系统

  采用自动语音答询、主动呼叫及固话短信发送技术,实现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主动和自动发布。

  6、电子显示屏发布系统

  充分利用城镇、集市等公共场所现有的电子显示屏,并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新建一批电子显示屏。根据预警信息的特点,设计并研制自动显示、发声的LED电子显示屏。

  7、网站发布系统

  依托湖南气象网,建设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综合网站,实现全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实时发布、历史查询、在线浏览、离线归档功能,提供文字、语音、图形产品等预警信息。

  (二)湖南省气象应急响应工程

  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提高我省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全社会预防及应对突发气象灾害的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1、应急移动气象监测分系统

  加强应急移动观测子系统建设,包括车载移动的自动气象站、风廓线仪、小型多普勒雷达和地基GPS/MET遥感、大气成分观测站、大气边界层观测站等,实现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气象条件在第一时间进行高精度、高分辨率监测。加强卫星资料接收处理系统建设,开展无人驾驶飞机气象探测、致灾天气遥感跟踪监测和气象灾害应急遥感监测。

  2、应急响应气象分析评估分系统

  针对不同的突发公共事件建立相关的气象分析评估系统,建立污染物扩散数值预报模式系统,形成涵盖信息获取、评估、数值模拟、气象影响分析和决策气象服务的应急综合气象分析评估系统。

  3、应急气象服务及信息发布分系统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及态势,建设现场流动气象服务系统。建立具有无线卫星通信传输系统功能、气象专用报警设备和电子显示设备的流动气象服务车,开展现场气象服务,并通过电视、电话、短信、网站及时向公众和有关部门发布相关的气象信息。

  4、应急人工影响天气分系统

  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环境污染等重大突发事件的人工增雨作业现场快速服务系统。按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用先进的现场监测、通信和运输等设备,采集并提供现场事件态势、气象要素的文字、图象、照片等资料,提供实施人工增雨应急作业的指导和服务。

  5、应急指挥中心

  建设省、市(州)两级指挥调度中心,利用通信网络系统实现省、市(州)两级全网监控和应急指挥调度,实现指挥监测、通讯、分析评估、气象服务和信息发布、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等各分系统的协调运转。

  (三)湖南省山洪、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工程

  建设密度适宜、布局合理的立体综合大气监测系统,实现对强降雨等中尺度灾害性天气的有效监测,改善对强降雨天气的预报、预警水平。提供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系统较为准确的位置及强度,以及强降水的面雨量和雨量时空极值监测结果;提供满足山洪灾害防御所需的4-12h短时强降水预报和0-3h临近强降水警报,提高我省山洪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

  整个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湘东南暴雨山洪气象监测预警系统,二期工程——全省山洪、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十一五”期间重点建成一期工程,“十一五”后期启动二期工程建设。

  1、一期工程——湘东南暴雨山洪气象监测预警系统

  湘东南地区共有气象台站30个(郴州10、永州11、衡阳南部5、株洲南部4),其中市级气象台4个,县级气象站26个。

  ① 山洪、地质灾害气象监测系统——建立郴州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在湘东南地区建设572个中小尺度自动气象站,目前已建254个,需再建318个;在永州、郴州各建一个雷电定位监测站;在株洲炎陵建设对流层风廓线仪;在衡阳、常宁、永州、郴州建设4个地基GPS水汽遥感监测站;在茶陵、衡阳、永州、江华、郴州、桂东、临武建设7个土壤水分监测站。

  ② 气象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系统——建立满足山洪、地质灾害探测信息实时收集的市、县级信息采集中心;建立市级、省级山洪、地质灾害预警实时探测信息资料数据库;建立省、市、县三级高速通信网络传输处理平台。改造省级局域网,建设市级、县级局域网。建立省市4M SDH数字电路(新一代天气雷达站所在地6M);建立市县间2M SDH数字电路。建立湘东南地区4个市级和26个县级气象信息采集中心。

  ③ 气象预警业务服务系统——建立省级和湘东南4个市级、26个县级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业务服务中心,以中尺度数值天气预报模式产品为基础,结合其他先进的预报技术,建立山洪、地质灾害实时天气监测和预报警报业务平台。

  ④ 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依托于“湖南省气象应急响应工程——应急气象服务及信息发布分系统”。

  ⑤ 山洪、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应急系统——依托于“湖南省气象应急响应工程——应急移动气象监测分系统”。

  2、全省山洪、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二期工程

  ① 中尺度灾害天气地面气象站监测网——建设2100个自动雨量站和多要素自动气象站,全省中尺度自动气象站网密度达到10-15 km,其中在城市和山洪灾害频发区,自动气象站间距达到5km。

  ② 气象卫星资料综合处理系统——建立省级EOS/MODIS高分辨卫星资料接收系统,以及各市(州)中规模卫星资料接收小站。

  ③ 土壤水分监测网——定时采集土壤水分记录,将资料传送到上级业务部门,为山洪灾害预警技术研究提供有效的资料情报。在山洪灾害频发区,土壤水分监测站间距设计为15-20km。

  ④ 风廓线监测网——风廓线监测与多普勒天气雷达相配合,对提高山洪灾害预报模式的精度和预报准确率有着积极的作用。在山洪灾害重点区域,风廓线监测站间距设计为100-150km。

  ⑤ 地基GPS水汽遥感监测网——通过地基GPS水汽遥感监测获取高时空分辨率水汽资料,改进中尺度数值预报模式精度,提高山洪预报准确率。地基GPS水汽遥感监测站间距设计为100km。

  (四)湖南省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工程

  1、 综合大气探测和生态环境气象监测网

  以多普勒天气雷达为中心,结合“三站四网”、地面自动气象站、地基遥感风廓线仪和雷电监测定位仪等,建成湖南中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网;建成湖南大气成分观测网;建成EOS/MODIS极轨卫星资料接收处理系统;加强和完善湖南农业气象、生态气象等专业监测网;建成长、株、潭城市气象灾害监测系统。

  2、气象通信网络系统

  建成湖南省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万兆局域网;实现有线、无线、公网、专网、地面和卫星通信相结合的气象信息传输网络;建成全省气象流媒体综合服务平台和电视天气预报会商系统;建成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快速传输通道与发布平台;实施全方位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

  3、气象信息处理和共享平台

  建成气象信息海量存储系统和实时、历史资料数据库;建设气象高性能计算机系统,提高数据处理和计算能力,实现气象资料无缝联接、检索和资源共享。

  4、无缝隙、精细化天气预报业务系统及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

  加强对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在气象灾害预警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多普勒天气雷达对局地暴雨、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的自动准确识别;实现天气预报的无缝隙和精细化;努力提高短期气候预测准确率和气候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估水平;提高对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的气象预警技术水平。

  5、生态与农业气象预警系统

  建立农业气象保障与调控新技术体系、农业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和农业生产气象指导系统;建立湿地、生态气象预测评估业务服务系统和重大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系统。

  6、新一代公共气象服务体系

  建立以气象基本业务系统为依托,以“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为理念的新一代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实现气象服务手段现代化、服务产品精细化、服务队伍专职化和服务管理规范化。

  (五)湖南省新一代天气雷达工程

  1、加快天气雷达站网建设

  在长沙、常德、怀化、永州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和郴州713数字化天气雷达的基础上,完成邵阳、岳阳2部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和娄底、吉首2部713数字化天气雷达建设;争取新建郴州、张家界2部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

  2、提高雷达系统应用水平

  加强天气雷达业务运行管理,开展全省天气雷达组网、联防和拼图业务。开展天气雷达自动识别各种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技术、雷达定量测量降水和估算区域降水量技术研究和业务,提高对暴雨、冰雹、龙卷、雷雨大风等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警水平。“十一五”后期,力争全省综合天气雷达系统对中小尺度灾害天气系统的自动识别和预警准确率达到90%,雷达定量测量降水精度达到1Km。

  3、建设应急移动雷达系统

  建立湖南移动多普勒天气雷达探测系统,结合全省风廓线探测系统和车载风廓线仪建设,提高对洪涝、干旱、重大灾害性天气和公共突发事件的气象现场预报、预警和决策服务水平。

  (六)湖南省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

  加快湖南省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步伐,推进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先进的人影作业装备和探测设备,完善人影业务技术体系尤其是作业指挥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影作业科技含量和作业效益,提高作业效果评估科技水平。增强空中云水资源和土壤墒情实时监测和预警能力,增强人工增雨抗旱、防雹能力和应对重大森林火灾、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能力。合理开发我省空中云水资源,大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为我省国民经济建设和农业生产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空中云水资源动态监测和土壤墒情动态监测系统

  应用卫星遥感、卫星资料反演、GPS/MET、雷达技术和飞机探测技术,动态监测全省空中云水资源和土壤墒情,掌握空中云水资源的时空分布特征以及干旱变化趋势,为及时确定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的最佳方式与时段提供科学依据。

  2、省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

  建立以常规探测和新一代天气雷达、卫星遥感、飞机探测等综合信息为支撑的决策指挥系统和效果评估系统。改善作业催化系统,建立和健全省级以飞机为主,市州、县级以高炮和新型火箭并用的多种业务手段相联合的 立体作业系统,形成合理的业务流程。

  3、省级飞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外场试验基地

  建立飞机人工增雨作业基地,完成基地综合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建立飞机人工增雨作业的启动预案和指挥系统,租用人工增雨专用飞机,配备先进的飞机探测、通信传输和播撒装备。提高应对全省性或区域性严重干旱、为大型水库及主要江河增雨蓄水的能力和处理森林火灾、环境污染等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

  4、湘南人工增雨、湘西北防雹作业示范基地

  采用高炮、新型火箭发射装置以及新研发的地面催化装备,配备先进的车载雷达和通信传输等设备,开展外场作业试验。建立湘南人工增雨、湘西北防雹作业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