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水利局 政策解读 宝鸡市全域治水三年行动方案(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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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4 14:54

索引号: 016004241/2022-00005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07-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全域治水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发布时间: 2022-07-06 16:36:24 浏览次数:次


为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关中水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一体推进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强全市主要河湖水系治理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建设“水润”宝鸡,全面强化高质量发展水支撑和水保障,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和“四水四定”原则,围绕“三屏两水一平原”布局,以防范水灾害风险为首要,以提升水供给能力为主线,以保护水资源安全为核心,以优化水生态环境为重点,加快构建区域水网,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建立完善监管体系,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水资源,统筹推进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和水岸共治协同治水,加快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堤固、岸绿、水清、洪畅、景美、人和”水治理新格局,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二、基本原则

(一)顺应自然,柔性治水。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功能突出、人水和谐的理念,以自然修复为主,开展河湖生态治理。在河流形态上,因势利导,依水而走,随弯就弯,深浅交错。在岸坡形式上,推广大缓坡、隐形堤、微地形。在水环境治理上,实施生物栖息地修复,打造生态河道、建设美丽河湖。

(二)全域治理,综合施策。按照“流域为整体、区域为单元,山区保护、平原修复”总要求,兼顾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把节水治污作为前提,把调水用水作为重点,把留住水放在突出位置,坚持一河一策保水、集约节约用水、城乡一体供水、生态治理留水、控源截污治水、河湖长制管水,扩大绿地面积,涵养水源,增强生态系统综合服务能力,推动水生态工程可持续、安全运行,实现河道清水长流,滩面生态自然,两岸绿茵覆盖。

(三)城乡一体,融合发展。按照融合发展、共建共享的原则,构建“建管一体、全域覆盖,以城带乡、城乡融合”的城乡供水体系,促进河湖治理与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文化旅游、生态休闲、体育运动融合发展,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综合优势,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用保护治理成效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坚持“两手发力”,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作用,抢抓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各项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市水环境集团、城投集团在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管护经营等方面,加强与央企等合作,全面参与全域治水三年行动,加速推进工程建设。

(五)市级统筹,县(区)配合。市级负责统筹方案编制、资金补助、工作督查、考核考评等工作,市级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总体安排,制订工作方案、计划,统筹推进各项工程建设,县(区)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工程建设等相关工作,加快工程进度。

(六)创新机制,协同管理。健全完善河湖长制管理体系,促进河湖长制向“有力有为”转变。加快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河流确权划界,加强河流生态空间用途管控。建设智慧河湖管理系统,构建涉水信息全要素监测监控体系,实现跨行业、跨行政区、跨部门协同管理。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22-2024年,实施投资118.7亿元的247个重点项目。新建6座水库,除险加固42座水库,恢复库容7301万立方米;治理河道275.3公里,新建加固堤防护岸219.7公里,栽植林草1.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平方公里,形成生态节点38处,治理滩区18.9万平方米;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45处,铺设供水管道1090公里,新增日供水能力18.1万立方米;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改建2座,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3处,建设雨污分流管道56条91公里;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14个国考断面和其他考核断面水质达到相应目标考核要求;完成55条河流、2座水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25年,开展工程验收评价。

1.建成“堤坝安全、洪畅水清”的水安全体系。按照“消隐患、提标准、控风险”的思路,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堤防、控制性枢纽等工程建设,提升防洪工程标准,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实现城乡重点防洪工程达标率100%。

2. 建成“区域连通、多元互补”的水网络体系。按照“强骨干、增调配、成网络”的思路,建设一批骨干水源和引、调水工程,实现区域河湖水系相连通,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3.建成“城乡一体、多重保障”的水供给体系。采取改造、新建、联网、并网等措施,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健全农村供水管理责任体系,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持续造福农村群众。

4.建成“山青水绿、生态健康”的水环境体系。按照“严保护、重治理、提质量”的思路,发挥河湖长制作用,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水源涵养区保护修复,加大重点河湖保护和综合治理力度,恢复水清岸绿的水生态体系,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

5.建成“功能多元、良性循环”的水生态体系。坚持外源污染、内源污染同步治理,加强沿河排污口整治,加快沿河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市域范围内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治理要求,实现沿河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改善河流生态健康。

6.建成“彰显底蕴、古今交融”的水文化体系。深入挖掘千河先秦、清姜河姜炎、金陵河仰韶、渭河华夏等历史文化内涵,提炼宝鸡特有的历史文化、关中乡村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要素,讲好“黄河故事”,打造一批具有流域特色的水文化基地,丰富人民群众对水生态文明的认知、感悟和体验。

7. 建成“完善科学、智慧高效”的水管理体系。按照“强感知、增智慧、促应用”的思路,全面推进河湖智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水文、水质、水量全要素实时监控预警,推进水利工程智能化改造,加快水利数字化转型,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智慧水利体系。加快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和河湖水域空间资源确权登记,建立制度完善的河湖长制管控体系。

(二)年度目标

1. 2022年(动员启动年),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召开动员推进会,重点工程全面开工建设;新建水库4座,除险加固水库25 座,恢复库容3136万立方米;治理河道109.5公里,新建加固堤防护岸88.7公里,栽植林草5000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形成生态节点12处,滩区治理6.9万平方米;建设城乡一体供水工程24处,铺设供水管道503公里,新增日供水能力4.7万立方米;改造污水处理厂2座,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1处,建设雨污分流管道22条34公里;各断面水质达到相应考核要求;完成55条河流、2座水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2. 2023年(全力冲刺年),新建水库2座,除险加固水库12  座,恢复库容3865万立方米;治理河道98.8公里,新建加固堤防护岸73.5公里,栽植林草5000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形成生态节点12处,滩区治理5.9万平方米;建设城乡一体供水工程9处,铺设供水管道318公里,新增日供水能力1.2万立方米;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1处,建设雨污分流管道19条30公里;按照“农村污水革命”要求,实施水源地、沿河沿湖污水处理工程,加强沿河两岸农村污水管控;全面开展河流堤防治理及护堤林建设;主要河流消除劣V类;各断面水质达到相应考核要求;完成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流的管理范围栽桩亮界工作,启动智慧水网平台建设。

3. 2024年(全面决胜年),全面完成治理任务,除险加固水库5座,恢复库容300万立方米;治理河道67公里,新建加固堤防护岸57.5公里,栽植林草5000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形成生态节点14处,滩区治理6.1万平方米;建设城乡一体供水工程12处,铺设供水管道269公里,新增日供水能力12.2万立方米;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1处,建设雨污分流管道15条27公里;嘉清水源地、冯家山水库水源地、石头河水库水源地等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Ⅲ类以上;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全面实现沿河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坚决防止农村污水排入河流湖泊,各断面水质达到相应考核要求;初步建成智慧水网平台。

四、保护治理任务

(一)一河一策保水

1.河流治理任务。以渭河、嘉陵江、千河、金陵河、石头河、韦水河等6条重要河流为重点,治理河道275.3公里,新建加固堤防护岸219.7公里,增强河道防洪减灾能力。

2. 病险水库治理任务。实施2座中型水库、4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3.生态修复任务。重点实施渭河、千河、韦水河、金渭湖等河流生态修复建设工程,建设一批河湖水系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生态节点38处,治理滩区18.9万平方米。

(二)集约节约用水

1.水源涵养保护任务。加快实施冯家山水库水源地、石头河水库水源地、嘉清水源地涵养保护,主要内容包括水体富营养化防治、库区隔离工程、水库枢纽生活污染防治、库区水保治理、库区面源污染控制等。

2.骨干水源建设任务。加快龙王河、南峡沟、普化、远门河、冯坊河等水库和冯家山水库供水干渠改造及应急备用供水管线工程建设,推进冯家山麟游工业供水工程,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水保障。

3.地下水保护任务。落实取水许可制度,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逐步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每年明确地下水开采量限额,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切实保护和涵养好地下水资源。

4.再生水管网建设任务。增铺再生水城区管网,扩大再生水利用范围。到2024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5.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不超过10%,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覆盖率分别不低于39%和10%。

(三)城乡一体供水

6.跨区城乡供水任务。充分利用大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实施冯家山水库向蟠龙塬、凤翔区供水,推动陈仓区阳平片区、眉县金渠镇片区、陇县段家峡引水等一批规模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加快建设,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

7.小型供水任务。按照“应改尽改、应修尽修”原则,加快推进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强化工程维修养护,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质量。

(四)生态治理留水

1.渭河及支流特色治理任务。对渭河干流及伐鱼河、马尾河、瓦峪河等18条支流及宝鸡峡龙丰退水渠等7条退水渠生态环境进行特色治理,主要建设防洪保安、清淤疏浚、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渠道生态改造等工程。河道清淤疏浚1490万立方米、水库清淤254万立方米,实施渠道、河道护坡生态改造93公里,新建生态护岸、堤防46公里,建设绿化林带 56公里。

2.水土保持任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平方公里,实施坡耕地工程、塬面保护等工程,开展清洁小流域治理,实现水保示范园建设全覆盖,稳步提升水土保持率。

3.林草生态恢复任务。栽植林草1.5万亩,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渭河两岸防护林提质增效工程和秦岭、关山、千山、渭北台塬、千河两岸精准造林项目,持续推进以城区、镇(街)为中心的区域造林绿化和美化提升,建设生态绿地。

4.河流水系治理任务。实施妨碍河道行洪专项整治、生态岸坡治理、水系连通等工程,加快通关河生态水库建设,改善宝鸡峡退水渠水生态环境,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和水美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五)控源截污治水

1.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建设污水处理厂3座,建设规模23万立方米/日,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处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率达到70%。 

2.农村水环境整治任务。新建改造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3处,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9%,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40%。

3.城区截污纳管任务。强化城中村、老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完成主城区所有雨污管道混接错接点分流改造,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六)河湖长制管水

1.河湖长制任务。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按照分级分段原则,由市级和县(区)级河长牵头抓总、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推进各类治理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明确各河湖责任单位、管理范围、职责以及考核、奖惩制度等,健全水系运行管理体制。

2.水域岸线管控任务。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完成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流的管理范围栽桩亮界及划界成果验收,推进千河、嘉陵江等55条河流、2座水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合理划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规划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比例总体达到50%以上,严格管控开发利用强度和方式。

3.智慧水务建设任务。规划建设“1138智慧水网”工程,建成1个智慧水网指挥中心,1张河湖信息感知网,大数据、智慧管理和应用支撑3个平台,河湖水资源调度、水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等8大应用系统。

4.积极创建省级示范河湖。推进嘉陵江凤县段、渭滨区清姜河和太白县虢川河省级示范河湖创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全域治水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全力推进全域治水工作。

(二)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分解任务。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各相关市级部门协作,将任务按类别、年度等分解至各县(区)。市域内跨县(区)项目由市级牵头实施,其他河流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县(区)实施。

(三)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加大市、县(区)财政投入,用足用活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等政策,促进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向重点项目倾斜。积极争取政策性贷款支持公益性项目。加强与央企等单位对接、合作,吸引资金投入工程建设。从采砂权(砂土销售)收入中筹集一定数量资金专项用于工程建设,创新投融资模式,构建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四)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做好环保手续审批服务等工作,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积极推行EOD(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等建设模式。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县(区)质量监管机构设置和监管人员配置,夯实项目法人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全过程加强施工质量管控。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工程竣工后要及时移交管护单位,落实管护责任、措施和经费,保障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五)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公众参与。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形式多样的水生态文化活动,打造生态文化宣传产品。全面开展全域治水行动宣传工作,增强人民群众主人翁意识,争当护水者、保水者、节水者、治水者,为宝鸡河湖水系生态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