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赣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体检(体测)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11-25 08:37

  根据《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赣州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体检(体测)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体测


  (一)对象


  报考赣州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及乡镇专武干部职位的考生。在赣州市参加面试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同步开展体能测评。


  (二)体测时间


  2024年5月9日。考生请于当日早上7:30前到达体测地点,逾期未到的视为放弃体测资格。


  (三)体测地点


  赣州市体育中心田径场(章贡区长征大道11号)。


  

\


  (四)体测标准


  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特警职位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考录特警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赣公字〔2005〕98号)执行。乡镇专武干部职位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在全省乡(镇)、街道专武干部考试录用中加试军事理论和进行体能测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组字〔2007〕57号)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1993年6月(含)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3年5月(含)以前出生的,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1.人民警察职位项目和标准


  综合管理、执法勤务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警务技术职位免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


  (1)男子组


  

\


  (2)女子组


  

\


  2.特警职位项目及标准(须四项达标为合格)


  

\


  3.乡镇专武干部职位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四项测试项目中,三项达标为合格,其中“()”中内容为女考生项目和标准)


  

\


  (五)体测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面试准考证(或笔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测,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考生自行准备好运动鞋(不允许穿钉鞋)、运动服、矿泉水等体测所需用品。


  3.参加体测的考生要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携带或使用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妥善保管好个人携带物品。家属等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陪同。对无理取闹、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4.考生因怀孕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体测。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四个月以内完成相关项目测评。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测的,视为自动放弃。怀孕考生需携带并当场提交书面申请书(模板见附件4)、身份证复印件和医院孕检报告单。


  5.考生应当场签字确认本人的体测成绩,经体测合格后,方能进入体检程序(考生是否入闱体检将当场告知,不再另行公告名单)。


  二、体检


  (一)对象


  报考非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和非乡镇专武干部职位的考生(名单见附件2)。对于需要进行体测的职位,入闱考生经体测合格后,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时间


  2024年5月11日、12日每天早上6:30,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体测合格人员的体检时间为5月12日早上6:30。


  考生因怀孕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四个月以内完成相关项目检查。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怀孕考生需携带并当场提交书面申请书(模板见附件4)、身份证复印件和医院孕检报告单。


  (三)集中地点


  赣州市体育中心田径场(章贡区长征大道11号),同上图。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五)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需下载《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须知》(附件3),仔细阅读后诚信签名,并在集中地点统一上交工作人员。由于未阅读或未认真阅读《体检须知》以及未遵照《体检须知》告知事宜,而造成不能正常参加体检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需于体检当日准时并空腹到达集中地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面试准考证(或笔试准考证)、《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须知》。


  此次体检考生不需要缴纳体检费,早餐统一提供。


  3.体检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体检考生不得有陪同人员,体检期间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含电子手表、手环)等任何通讯工具及无线上网工具,否则视为作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在体检(体测)、考察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情节较轻的,将终止录用程序;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考察有关事宜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实行)》组织实施,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还应同时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关规定。


  2.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录用计划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体测)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因体检(体测)、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0797-8992418。

 

  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