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采暖期供热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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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8 15:29

关于收取2023-2024年度采暖期供热费的通知

2023-09-20 18:01

发布于:山西省

最爱大包头

尊敬的热用户:

2023-2024年度采暖期供热收费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包头市供热条例》、《包头市城镇供热收费管理办法》等法规有关规定,现将供热交费及办理报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热费价格

1、本年度供热价格暂定:居民3.8元/平方米·月;非居民5.0元/平方米·月。

2、根据《包头市城镇供热收费管理办法》,建筑房屋(居民、非居民)供热价格以层高3米为基本标准计收,建筑超高部分在供热价格基本标准基础上按以下系数折算:

层高在3--3.5米(含3.5米)的,折算系数为1.15;层高在3.5--4米(含4米)的,折算系数为1.3;层高在4--4.5米(含4.5米)的,折算系数为1.4;层高在4.5--5米(含5米)的,折算系数为1.5;层高在5--5.5米(含5.5米)的,折算系数为1.75;层高在5.5--6米(含6米),折算系数为2.0;层高在6米以上,折算系数为3.0。

二、供热缴费业务

1、缴费时限:从即日至10月31日,逾期将产生违约金。

2、上年度停热用户恢复用热时,应当提前一周告知供热单位,经核实符合恢复用热要求的用户,缴纳热费后即可正常供热。

三、办理停热业务

1、办理时间:从即日至9月30日(含30日),并需交纳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收热费总额15%的基本热费。

2、新报停用户:请携带房屋产权人(含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等资料,并填写《热用户停止用热申请表》。经供热公司现场查验、张贴封条,具备停热要求的,给予办理停热业务。

3、续停用户:可直接通过线上或线下交费后,即完成办理停热业务。

4、采暖期只受理一次停热业务,办理停热后不得擅自恢复供热。

四、缴费方式

⑴ 通过线下龙源热力服务大厅交费(工作时间8:30--11:30 / 14:30--17:30含周六日);

⑵ “固阳县龙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

⑶ 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生活缴费

收费大厅:8120640

工程技术部:8120605

供热期24小时应急抢修:8113111、8113112

温馨提示:龙源热力公司已于9月19日开始,陆续对全县集中供热范围内的住宅及非住宅房屋开始充水工作,广大用户要密切留意公众号发布及小区公示栏张贴的供热充水通知,充水期间家中要留人,发现跑、冒、滴、漏等现象要及时进行维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固阳县龙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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