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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鸡市林业局印发通知,部署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和救护工作,及时消除疫情发生及扩散风险,确保野生动物和公共卫生安全。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划定责任监测区域,明确负责机构、负责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落实24小时值班、零报告、日报告和快报制度,对突发情况做到及时上报、果断处置。对因瞒报、处置不力造成疫情扩散蔓延和重大救护责任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加大对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河流、鸟类栖息地等重点区域的巡护排查力度,密切关注辖区内野生动物活动状况,发现病死动物要及时做好采样检测、无害化处置和环境消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收容救护办法,积极收容救护伤病野生动物,认真填写收容救护表,并建立收容救护档案,记录种类、数量等信息。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多形式组织宣传,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大力宣传禁食野生动物等相关法律规定。在野生鸟类重要栖息地等集群区域,通过布设告示栏、警示牌等措施,提醒公众远离野生动物,不捡拾、不接触死亡野生动物,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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