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社保环境创优惠民生 养老业务全部实行上门服务联审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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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3 21:26

  主要措施:一是确定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的审批原则。为切实做到服务企业、方便群众,最大程度的提高工作效率,凡养老保险各项业务均实行行政机关(养老保险科)与经办机构(社保局相关科室)联审联批制度,各项业务的办理均在养老保险科即时受理审核完毕。对审批量超出30人以上的县(市、区)和企业审批业务实行联审联批上门服务。二是实行正常退休联审联批和上门服务制度。由职工所在单位携带职工档案,提前一个月将次月到达退休年龄人员档案送交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由养老保险科会同市社保局退休待遇审核科对职工退休条件等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实行谁审档谁签字谁负责的审批责任制。符合退休条件的,由审核人分别签字后加盖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工退休退职审批专用印章,由用人单位送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待遇。审批时限为即时办理,企业和群众随到随办;30人以上业务上门服务。三是实行特殊工种退休联审联批的前置审批制度。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实行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和市社保局相关科室联合审核、联合研究和预审预批制度(30人以上业务上门服务)。具体办理程序是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由职工所在单位在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前6个月,填写《洛阳市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审批汇总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养老保险科每半年组织社保局相关科室一同对企业申报提前退休人员的档案材料进行集体会审,会审结果经养老保险科和市社保局相关科室集体研究确定汇总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审批通过的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反馈企业并在企业内部予以公示,无异议的由企业按照预批结果按月到社保局相关科室办理待遇支付手续。四是实行各项养老保险关系变更联审联批和上门服务制度。凡各项养老保险关系变更业务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写《洛阳市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变更汇总表》(一式四份),并携带职工本人档案报养老保险科(每周二为各项养老保险关系变更受理审核日期),由养老保险科和市社保局相关科室分别对变更项目进行审核记录,每周定期由养老保险科和市社保局相关科室进行集体研究,研究意见向主管局长汇报签批并加盖养老保险科印鉴后执行。办理时限为即时受理,五个工作日完成(30人以上业务上门服务)。为不影响当月退休的职工计发待遇,凡当月退休职工的各项养老保险关系变更,企业可提前一个季度核对职工的各项信息,并到市社保局相关科室核对职工的电子信息,提前办理各项养老保险关系变更手续。五是因病提前退休联审联批制度。符合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条件的职工退休(职)的具体办理程序,就是对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经所在单位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写《洛阳市职工因病退休(职)审批表》,并携带职工本人档案及已审批的《洛阳市病伤职工劳动能力检查鉴定审批表》上报养老保险科,养老保险科根据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确定的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和相关资料办理因病退休审批手续。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