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安居项目
(一)启动首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
项目内容: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工薪收入家庭、来连留连学生和农民工群体,按照保本微利原则,规划配售型保障性住房2170套,2024年启动首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甘井子区政府。
(二)实施12000平方米城市危房改造
项目内容:启动实施12000平方米直管公房危房修缮改造工作,通过加固修缮方式,逐步解决城市危险房屋安全问题。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中山区政府、沙河口区政府。
(三)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内容: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对接国家财税、土地、金融等领域城中村改造配套政策,组织各地区谋划推动重点城中村改造项目。2024年根据国家批复情况启动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相关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二、城市品质提升项目
(四)加强海域治理整顿实现还海于民
项目内容:进一步摸清海域资源底数,建立海洋资源资产清单,实行动态出入库管理;通过政策配给不断调整汇聚海域资源,实现资源开发利用的科学化、规模化。维护基础民生用海权益,划定传统渔民养殖生计用海范围,制定海域有偿使用减免等优惠政策;确定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海滨浴场名录,落实管理责任主体并按程序登记,登记率达到100%;及时查处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非法违规行为。统筹海洋、公安、海事、海警等海上执法力量,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每季度实施1次联合执法,推进海域监管网格化,协同开展海洋资源管理。
责任单位:市海洋发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五)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
项目内容:强化城市扬尘精细化管理,建立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房屋拆迁动态台账,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利用工地在线监管、在线扬尘监测等管控手段,增强智慧化管控能力。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对重点道路实施湿保作业,在气候允许条件下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采取高压水冲洗,提高道路扫保质量。加强工业堆场扬尘污染整治,指导企业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加强重点入海河流管控和入海排污口监管,2024年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不低于96.9%。加强城市黑臭水体巡查管控及监督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污水溢流、河道垃圾等环境问题,实现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六)开展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完善便民基础设施
项目内容:围绕“打基础、提品质、促常态”工作主线,持续推进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压实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责任,重点强化街巷垃圾清运、路面修补、绿化养护和路街秩序规范。同步对盲道、无障碍路口等无障碍设施进行维护,完善便民基础设施,实现背街小巷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整治目标,改善居民家门口的环境品质。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残联,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七)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实效
项目内容:因地制宜优化城市垃圾点,新建、改造、提升不少于300个垃圾分类投放点位,进行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高居民精准投放的便利性。实施厨余垃圾收运信息化监管,对全市400个样板小区和签约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定时定点上门收运。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三、城市管网升级改造项目
(八)改造城市供水旧管网
项目内容:对甘井子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1万户老旧居民楼的接户管、引入管、立管、入户管、水表及其前后阀门等配件,部分室外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对主城区城市供水系统中超出使用年限的、供水管材不符合现在国家规定的、抢修次数多、漏失率高、管网压力低的30公里旧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减少城市供水的低压区,保障居民用水安全。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相关区市县政府。
(九)建设梭鱼湾体育场周边污水设施
项目内容:在梭鱼湾万景街周边新建DN400污水重力管线1500米,DN200污水压力管线350米。排污管线建成后,可将以上区域周边污水收集到梭鱼湾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实现达标排放,有效解决万景街沿线地块的污水排放问题,进一步完善梭鱼湾区域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商务区整体环境品质。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甘井子区政府。
(十)改造195公里老旧燃气管网
项目内容:对使用年限长、材质落后、存在安全隐患的195公里老旧燃气市政管道、庭院管道及立管进行更新改造,提升燃气管网本质安全。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相关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十一)实施供热质量提升工程
项目内容:组织12个区市县(先导区)做好供热“两检测一保障”(热源检测、管网检测、燃煤供应保障),结合重点投诉区域和管网跑冒滴漏区域,改造老旧管网110公里、维修锅炉138台;督促供热企业提前储煤,10月底前全市储煤率达到60%。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四、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十二)大中修改造农村公路100公里
项目内容:实施大中修农村公路100公里,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改善农村百姓出行条件。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普兰店区政府、金普新区管委会。
(十三)创建“美丽农村路”100公里
项目内容:创建“美丽农村路”100公里,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人居环境,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保障。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十四)实施农村公益事业村内道路硬化工程500万平方米
项目内容:实施农村公益事业村内道路硬化工程500万平方米,持续改善农民群众出行状况,解决出行难“最后一公里”问题。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十五)完成143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
项目内容: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逐步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2024年将符合政策的143户(C级70户、D级73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全部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并完成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旅顺口区政府、普兰店区政府、瓦房店市政府、庄河市政府、金普新区管委会、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
五、公共交通优化项目
(十六)新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项目内容:在保税区水秀路—湖居路路口新增1处信号灯。在保税区河北线—水韵路路口、河北线—水秀路路口、河北线—水景路路口、G202—无名路(通往北青线)等4处路段增设减速带30条。在201国道、黄海中路—通港街等5处路口安装交通标志、标线、黄色闪光信号灯、警示桩和减速带。在山关线增设1套对撞声光预警系统。对保税区围网内海河路、海东路、海联路、海科路、东北六街等路段重新施划或补划标线,增设反光柱、禁停标志、辅助牌等6处交通安全设施。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保税区管委会。
(十七)新开调整3条公交线路
项目内容:为解决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六院)与轨道交通接驳,方便周边居民公交出行,计划新开大连北站至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六院)公交线路。为进一步加强大刘家村区域公交线网、丰富加州洋房周边公交出行选择,计划将709路公交车延伸至长青湖公园,43路公交车绕行接驳加州洋房小区。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甘井子区政府。
(十八)更新换型出租汽车800台
项目内容:针对营运出租汽车车况较差问题,全力组织车辆更新换型,加快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更新,以“群众少跑腿、提质量、增时效”作为业务改革的出发点,积极完善业务流程、梳理岗位职责、提升业务效率,2024年计划更新换型出租汽车800台。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十九)开通道路物流企业“一网通办”便民政务服务
项目内容: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围绕道路物流企业全生命周期各个阶段,构建和完善道路物流政务服务生态系统,便捷政务服务,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2024年计划开通道路运输物流企业“一网通办”便民政务服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营商局。
六、就业保障项目
(二十)城镇新增就业12.7万人
项目内容:坚持就业优先,突出产业协同,落实落细稳就业政策措施,打好减负稳岗扩就业组合拳。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擦亮“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品牌。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基层岗位开发计划,全年开发“万岗计划”岗位7万个。持续组织“我爱大连·就选大连”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活动,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扎根大连、建设大连。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7万人,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二十一)大规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项目内容: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努力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大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技能大连行动”,持续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举办大连市第十四届职业技能竞赛,承办辽宁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计划全年新增技能人才3.2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七、社会救助提标项目
(二十二)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项目内容:拟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72元,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05元,其他涉农地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72元。拟将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944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至1264元。(上述标准如国家、省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二十三)提高孤儿基本养育标准
项目内容:集中养育孤儿养育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916元,社会分散养育孤儿养育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644元。(上述标准如国家、省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二十四)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项目内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3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0元。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八、社会服务项目
(二十五)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项目内容:面向具有本市户籍的城市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1000张,并根据需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让居家老年人足不出户便能享受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大力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全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等老年助餐服务设施达到100家,切实解决老年人就餐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二十六)开展整治殡仪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
项目内容:强化殡仪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引导殡仪服务单位诚实守信经营,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市场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殡仪服务供需对接平台,推动殡仪服务市场公开、价格透明、服务规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降低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九、医疗惠民项目
(二十七)新建市疾控中心P3实验室
项目内容:市疾控中心新建P3实验室项目主体封顶。项目占地面积约49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设一座综合楼,包括理化实验室、核辐射应急防护实验室和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等,建成后将有效提升我市传染病检测能力。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
(二十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现门诊免费服药
项目内容:参加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医保部门认定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纳入辽宁省精神卫生系统并同意社区服务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使用《辽宁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药品目录》内药物,对经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医疗救助等报销后,患者自付的合规门诊服药费用给予补助。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
十、优生优育项目
(二十九)开展免费孕妇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
项目内容:按照自愿和知情同意原则,为妊娠15~20+6周且无产前诊断高危因素的户籍和常住怀孕妇女,免费进行唐氏筛查。为产前筛查结果高风险及其他有直接进行介入性产前诊断指征的孕妇免费提供产前先天性缺陷和(或)遗传性疾病诊断。为符合条件的孕妇进行无创DNA检测。为在我市助产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免费实施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三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以及听力障碍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三十)优化育龄妇女生育医疗保障
项目内容:进一步优化我市生育医疗保障政策,通过提高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和计划生育待遇水平的方式,减轻育龄妇女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十一、教育惠民项目
(三十一)新建公办幼儿园10所
项目内容:为切实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持续扩增公办普惠性幼儿学位,降低家庭养育教育负担,结合入园需求预测,新建10所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普惠性幼儿学位2500个。包括中山区2所、沙河口区1所、甘井子区1所,高新区1所、金普新区2所、普兰店区1所、庄河市1所、长兴岛1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中山区政府、沙河口区政府、甘井子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金普新区管委会、普兰店区政府、庄河市政府、长兴岛管委会。
(三十二)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5所
项目内容:持续巩固基础教育“学在大连、教在大连”优势,有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总量和覆盖面、受益面,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5所、增加学位5000个。包括甘井子区2所,金普新区2所,高新区1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甘井子区政府、金普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三十三)组织家庭教育公益宣讲100场
项目内容:创建10个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10所校家社协同育人示范校,培养100名市级家庭教育骨干指导教师,录制100节家庭教育视频微课,组织100场家庭教育巡回实地宣讲,不断提高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水平,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缓解家长教育焦虑,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三十四)开展老年教育公益课堂1000场
项目内容:组织开展文化与艺术素养、健康养生、智慧助老等各类老年教育公益课堂1000场,教育惠及10万名老年人,满足广大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促进“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十二、文旅惠民项目
(三十五)开展艺术赏析和文化培训系列活动
项目内容:为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文化需求,推动艺术普及工作,为市民提供个性化、特色化的培训服务项目,计划推出“艺术零距离”公益性艺术赏析普及系列活动30场,市民免费参与活动。计划推出惠民文化服务活动,完成各类培训400场。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十六)发售专业剧场文化惠民卡5000张
项目内容: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城市文化品位,进一步促进大连市演艺市场繁荣发展,让更多热爱艺术的市民走进剧场,贴近艺术,陶冶情操,提升素养,计划发售专业剧场文化惠民卡5000张。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十七)开展博物馆“一月一主题,月月有精彩”公益性展览活动
项目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大连文化的软实力和影响力,满足广大市民文化需求,在家门口欣赏高水平展览服务,计划推出博物馆“一月一主题,月月有精彩”公益性展览活动12个。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十八)开展市民景区免费游项目
项目内容:全体大连市民在生日当天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大连老虎滩海洋公园、大连森林动物园、大连棒棰岛宾馆景区、白玉山景区、东鸡冠山景区等国有A级景区游览可享受免门票(景区内非国有场馆除外),同行一人门票半价。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国有A级景区相关主管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十三、体育惠民项目
(三十九)实施公共体育场馆惠民开放工程
项目内容:大连市民健身中心、中山区市民健身中心、西岗区体育馆、甘井子区体育场、甘井子区市民健身中心、大连金州体育场、大连金州市民健身中心、大连开发区市民健身中心、瓦房店市体育场、长海县市民健身中心等10个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各场馆每周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民健身日当天免费向社会开放,构建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市民群众健身需求,促进市民群众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提升。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国资委,中山区政府、西岗区政府、甘井子区政府、瓦房店市政府、长海县政府、金普新区管委会。
(四十)实施足球青训工作普惠性工程
项目内容:强化教体融合,普及发展校园足球,推动校园足球系统化、信息化、制度化建设,构建“校长杯”“区长杯”“市长杯”“省长杯”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体系,全年举办各级校园足球比赛不少于6000场。加强市、区两级青训中心建设,大力培训足球精英人才。支持社会足球俱乐部与校园足球基地校、特色校建立合作关系。提高足球青训普惠性,夯实我市足球青训基础。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相关区市县政府。
十四、放心食品项目
(四十一)稳定市民“菜篮子”产品生产
项目内容: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引进优良品种,推广绿色高效农业技术,加强海洋牧场建设,稳步提升蔬菜、畜牧、水产等“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确保全市蔬菜产量稳定在180万吨以上、肉蛋奶产量130万吨以上、水产品产量270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四十二)提升农贸市场电子秤监管效能
项目内容:农贸市场设置的公平秤检定率达到100%;农贸市场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报检及时检定率达到100%;购置电子计价秤作弊码智能检测装置,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疑似作弊电子秤及时进行检测;涉农贸市场电子秤投诉举报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四十三)巩固提升校园(托幼机构)食品安全
项目内容:学校食堂及校外配餐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全年抽检校园餐饮食品500批次,学校食堂及校外配餐单位明厨亮灶率100%全覆盖,学校食堂及校外配餐单位人员健康等重点餐饮操作规范知识培训率达到100%,学校食堂及校外配餐单位100%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十五、平安大连项目
(四十四)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项目内容: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严打严控的高压态势,坚决挤压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滋生的空间,重点企业排查率达到100%。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防范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风险发生。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金融发展局、市信访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四十五)全面强化反电诈社会治理工作
项目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打防管控宣”一体推进。加大打击力度,遏制电诈案件高发态势。织密防护网络,做好预警劝阻,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财产损失,涉诈资金返还金额比上年增长10%。进一步抓好源头管控、深化行业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整体合力。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反诈宣传体系,不断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精度,持续提升群众防骗意识,切实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金融发展局、市通信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四十六)持续推进法律服务惠民生工程
项目内容: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全体市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开展公益普法3500场次。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覆盖率达100%,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比例达100%。为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应援尽援的服务。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