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营委办发[2015]2号)精神,为加快我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辖区居民服务需求,经西市区区委区政府研究,公开招聘聘用制社区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岗位范围、招聘数量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2、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营口市户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处未满的;
(3)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7、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8、加分条件:
(1)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初级)可加1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称(中级)可加 2分,只加其中一项。
(2)具有社区工作经验(以社区开具的证明和缴纳保险为准,共工作满两年以上)可加2分(证明格式要求:社区盖章,含社区书记在内两名以上证明人签字,社区盖章、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盖章)。
(3)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营口市大学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人员可加2分(以签约单位出具的身份和缴纳保险证明为准)。
以上(2)(3)项加分项不兼得。
(二)岗位范围
营口市西市区各街道下辖社区的社区工作者岗位。
(三)招聘数量
拟招录社区工作人员22人。
二、招录程序
(一) 发布公告
2021年12月6日起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西市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 组织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系统网址将发布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西市区人民政府网。
网上报名具体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12月15日9时至12月17日16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西市区民政局将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18日12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拨打电话0417-4880012。
3、网上打印准考证。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西市区人民政府网(后续信息发布均以此为准)。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2∶1比例时,将取消或削减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或消减后的招聘计划将予以公示。
5、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后,参加体检人员的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考试及成绩公布
1、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张卷,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总成绩50%,申论占总成绩50%)。
2、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成绩将在西市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考生自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依据考试成绩及招聘计划1:1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查人员。西市区民政局严格按照公告及职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信息中所涉及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等材料。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及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资格复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西市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具有社区工作经验者,资格复审时出据社区开具的证明,证明格式要求:社区盖章,含社区书记在内两名以上证明人签字,社区盖章、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盖章;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营口市大学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人员,以签约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为准。
(五)确定拟录人选
复审通过后,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依据考试成绩及招聘计划1:1等额确定拟录人员。如出现总分数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高者优先录用。如出现行测与申论分数仍然相同情况,将采取面试方式确定录用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一旦录用,服从分配。
(六)考核和体检
对拟录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工作由营口市西市区民政局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有无违法犯罪情况、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
体检工作由营口市西市区民政局委托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
对于在考核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将取消录用资格,拟聘人员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选。营口市西市区民政局将拟聘用人员通过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营口市西市区社区工作者协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书》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防疫要求
考生须了解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和要求(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栏)及营口市相关防疫要求。考务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营口市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并严格遵守。请考生在考试前密切关注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政府网有关通知通告。
具体防疫要求见附件2:营口市西市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社区工作者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四、待遇和管理
公示期满后,被录用人员同营口市西市区社区工作者协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现行聘用制社区工作者待遇。聘用人员的管理、考核、培训、退出等事宜参照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营委办发[2015]2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委监委部门、政府督查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此次招聘考试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营口市西市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无关。
(三)考生从报名到公示(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由于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全部未录取人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本考试办法由营口市西市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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