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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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6 10:08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结合各街道(镇)实际需求,海淀区将面向社会统一招考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9个街道(镇)上报的面向社会人员招考需求总计980人。其中,拟招考一般社区工作者504人,专职党务工作者476人。各街道(镇)招考计划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街道(镇)的一类社区岗位进行报名。正式录取后,由街道(镇)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到相应的社区岗位工作。

  二、报考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热爱社区和党务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即198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应届毕业生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北京市海淀区户籍;

  6.符合“五好”“十不能”用人资格条件。

  其中,报考专职党务工作者的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

  2.政治觉悟高,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良好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报考程序

  按照严谨、高效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流程安排如下:

  (一)发布公告

  2021年7月初,在海淀区政府官网()和公招网()发布公告,动员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报名。

  (二)网上报名

  7月9日上午9:00至7月13日下午15:00,报考人员登录公招网()注册个人账号,然后进入《北京市海淀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页面申请报名。考生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网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考生签字的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

  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考岗位分为一般社区工作者和专职党务工作者两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街道(镇)的一类社区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

  线上报名期间,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登录本人账号,了解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考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在公招网()发布笔试通知。考生根据通知要求按时登录公招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笔试时间确定后在公招网上进行公告。

  笔试严格落实北京疫情防控要求。笔试当天,考生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北京健康宝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如若不符合要求,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由区级招考部门划定全区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各街道(镇)按照不同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考人数与通过笔试分数线的人员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通过笔试合格线的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相关街道(镇)按实际合格人数情况确定面试人数。

  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将在公招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各街镇的电话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请考生保持网上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招考单位与考生取得联系。

  (五)现场资格审核和发放面试通知书

  各街道(镇)组织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核。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认证报告、社会工作职业水平登记证书、报名承诺书等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专职党务工作者的,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对通过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街道(镇)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街道(镇)负责,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突出社区工作者职业特点和工作要求。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成绩无效。

  (七)发布综合成绩

  各街道(镇)按照要求把所有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上报给区级招考部门。区级招考部门审核通过后,在公招网()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

  (八)区级资格联审

  区级部门按照“十不能”条件,开展资格联审,坚决防止“带病上岗”。

  (九)政审和体检

  各街道(镇)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环节的人选。各街道(镇)负责对拟录用人员政审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

  由于政审、体检和资格联审等原因未能达到拟录取人数时,空缺职位可按照本街道(镇)同一岗位合格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仍然不能招满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须按照同样标准进行政审和体检。

  (十)公示和试用

  政审和体检结束后,各街道(镇)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区级招考部门。区级招考部门在海淀区政府官网()和公招网()发布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街道(镇)按照社区工作者管理相关政策,办理入职手续。新招录的社区工作者具体工作岗位服从街镇的统一安排,试用期限由街道(镇)依法依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薪酬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海淀区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相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考组织过程中,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社区工作者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各街道(镇)招考计划

     2.报名承诺书

     3.公招网报名系统使用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