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现省州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 社区矫正释放更大法治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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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8 02:37

组织11个督察组下沉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开展督导,选派200名监狱(戒毒)警察下沉一线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16个州(市)、53个县(区)、88个司法所开展交叉执法巡查,实现省、州、县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2023年,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硕果累累,安全稳定交出新答卷。

  执法力量得到新加强

省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全省社矫机构对重点人员实施滚动排查,努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向准;组织11个督察组直接下沉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开展督导,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治安全问题隐患。

该局全面推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制度,建立点对点、人到人、环扣环的责任落实机制,全省社区矫正领域未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案)事件。

该局扎实开展社区矫正专门执法队伍调研,调研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相关论文被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评为优秀论文。

该局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选派200名监狱(戒毒)警察下沉一线参与社区矫正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较上年度增加70名,有效缓解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的压力。

该局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经费保障情况、资金使用绩效、五组数据上传率、“在矫通”App使用率等要素作为重要考评指标,对各地社区矫正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直接与省级下拨补助经费挂钩,2023年省级财政下拨社区矫正专项经费创历史新高。

  智慧矫正迈上新台阶

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努力升级云南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依托云南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打通社区矫正参与部门间的执法业务链条,与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

该局集成社区矫正各项智慧化融合应用,实现社区矫正全业务、全流程和全时段智能化统一运作管理,为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提供智能监管、智能教育帮扶、数据资源应用等服务。

该局印发《云南省“智慧矫正中心”创建任务分解方案》《云南省“智慧矫正中心”省级验收考评办法》,制作《云南省创建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工作指南》,举办创建工作培训会10余场次,深入实地指导督导70余次,对申报单位给予40万元至50万元的启动和奖补经费。

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110个县申报创建“智慧矫正中心”、通过省级验收56家,其中2家成功创建为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呈现出面上整体推进、点上创新突该局破的良好局面。

该局印发《云南省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方案》,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该局开展业务培训、执法检查、案卷评查、案例交流,把执法规范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联合检察机关组成巡察组,对16个州(市)、53个县(区)、88个司法所开展交叉执法巡查,及时发现纠正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并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个别化矫正推出新举措

省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录制以案释法原创节目100期、教育微视频100个、音频产品100个,建成省级在线教育资源库,通过“在矫通”App精准推送至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线上+线下”的教育学习。

立足云南社区矫正工作实际,该局结合全省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固边防”专项活动和社区矫正对象订单式教育矫治工作,因人施教,提高矫正质量。

按照与监管工作量相匹配的原则,该局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1603名社会工作者,组建稳定的社会工作者队伍;采取“社工机构+整体外包”“社会组织+社工结对”和城乡接合试点的方式,在玉溪、西双版纳2个州(市)及昆明市五华区等20个县(区)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逐步实现教育矫治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监管教育由“管得住”向“矫得好”迈进。

该局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了省、州、县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将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纳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各部门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该局积极推动《云南省社区矫正法定职责任务清单》落地落细,从省级层面完善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本报记者 谢盛梅

【责编:杨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