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10月,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1458件,同比2022年度下降6.7%,同比2021年度下降21.6%。江川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的不断推进成为收案数量下降的一个重要因素。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强调要“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诉源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江川区法院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深入领会诉源治理的内涵,在诉前、诉中、诉后三个维度多端发力,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一、以“抓前端,治未病”的行动自觉推进纠纷止于未发
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江川区法院成立专业普法队,编入包保村组成员57名,包保企业成员11名,法治副校长3名,“云小普”普法志愿者6名,“三官三师三员”进万家普法化解矛盾纠纷法官7名。活动围绕“向谁普”“怎么普”“普什么”,采取“全面普”“重点普”的方式,开展全覆盖式普法,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开展精准普法,共计下沉村组社区200余次,进企业20余次,进学校6次。
江川区法院和江川区宁海街道多方联动,及时掌握街道社区重点人员、重点矛盾纠纷、潜在风险点,准确把握基层法治需求,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通过“多对一”零距离、面对面精准普法,对重点矛盾人员提供法律服务、人文关怀;以五大普法宣传团队为主开展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内容涵盖人民群众生活生产方方面面。
图一:江川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在江川区宁海街道调研、督导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
图二:努力让纠纷就地化解。包保村组干警对重点矛盾纠纷人员开展“面对面”式普法。
图三:守花开,护未来。法治副校长进校园,为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添砖加瓦。
图四:守护高原湖泊。普法队在星云湖区域根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图五:全民反诈,守好钱袋子。普法人员下沉社区和老年人拉家常、话家事、守权益。
图六:法治护航助发展。普法专业队进企业,聚焦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助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图七:多元联络。普法专业队在基层社区指导交流纠纷预防、化解、治理办法。
“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近年来,江川区法院始终坚持“诉前言和是最优解决方式”理念,紧跟上级法院安排部署,不断加强外部协同联动,积极融入“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坚持把诉调对接的“调”往前延伸。目前对接成立“总对总”驻院调解机构两家,平台入驻七个基层治理单位,特邀调解员七名,2023年1至10月,“总对总”委派案件259件,调解成功243件,调解成功率为93.82%;特邀调解员共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904件,调解成功556件,成功率为61.5%。
图八:特邀调解员董正义在主持当事人调解。2023年,董正义共调解案件357件,调解成功201件,当场履行61件。在玉溪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云南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玉溪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中,涉案标的1777万余元,在特邀调解员董周富、董正义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1小时内达成调解协议并在江川区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诉讼成本,极大方便了当事人矛盾纠纷化解。
二、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将诉中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江川区法院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不断提升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做透释法明理,以调解优先为原则,将调解贯穿诉前、诉中、庭前、庭后,因人因案而异制定“司法套餐”,让公平正义更加显而易见;坚持走出去,急民所急,把司法服务延伸至家门口,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2023年1至10月,诉讼中促成双方调解399件,执行中对暂无执行条件的案件促成双方和解218件。
图九:案件承办团队在施工现场。该案涉案标的1.8亿元,为江川区法院建院以来标的最大案件,在承办团队施工现场调解、微信建群调解、电话调解、法庭调解的努力下,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图十: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现场。该案民事赔偿部分调解成功并履行完毕。刑事案件双方矛盾激烈,民事赔偿部分的顺利调解履行,有助于受害人对社会公平、正义信心的恢复,有助于当事人生活状态恢复到相对和谐的状态。
图十一:移动的法庭。通过“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零距离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让当事人在家门口感受司法温度。
图十二:分田地的法官。两个家庭,三代人,纠纷三十年。执行法官带上皮尺、扛上锄头,释法明理,举轻明重,锄头下地,挖断三十年纠葛。
三、以“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的工作理念助推案结事了
针对审判执行中出现的普遍性、复杂性问题,江川区法院积极发挥司法的修复和治愈功能,抓好诉后、执后司法延伸手段,以“诉后多一步”助推“满意多一点”,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看得见、体会得到的实际行动推动矛盾纠纷治理。
图十三:判后答疑。法官上门为败诉当事人开展判后释法答疑。
图十四:判后促执:办案团队在案件判决生效后,积极践行“纠纷到我为止”理念,不断释法说理,用时五个月,顺利督促败诉方履行义务完毕。
图十五:“执后”多一步:刘某与张某等五人故意伤害一案,案件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刘某死亡,被执行人因案尚在监狱服刑,申请人尚有一妻、一母、一女,生活十分困难,鉴于案件陷入执行不能困境,承办团队同本地民政部门协调解决了刘某丧葬事宜,同政法委协调解决了司法救助事宜,同刘某女儿就读大学协调解决了刘某女儿助学金事宜。图为承办团队在走访被执行人家属途中。
新征程上,江川区法院将继续绘好新“枫”景,进一步以能动司法助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撰稿:甘正兰 微信制作:综合办
原标题:《“普法+调解” 共绘多元解纷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