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的有效途径,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措施。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安徽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不断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2021年,全省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总体规模跨上100亿元台阶,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达到了130亿元,是2014年的十倍,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章立制 夯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基础
近年来,安徽逐步建立起以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和规范事项通知为统领,指导性目录、流程规范、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等为基础的“2+6+N”的政策体系,为全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了制度遵循和实施路径。
夯基垒台,扎实制度“根系”。先后出台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提出了政府购买服务三步走的目标任务,即2014年在部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先行开展试点,“十二五”末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建立和完善,202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备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为安徽省各地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了总体政策依据和目标方向。
纵深布局,塑好制度“茎干”。出台的《关于印发安徽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安徽省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了30大类121项具体购买内容,构建起项目编审、实施购买、签订合同、绩效管理、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等6个环节有机统一的规范化流程,初步实现了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的有效衔接。
协同联动,丰富制度“枝叶”。安徽省财政厅先后会同民政、卫生、人社、文化、住建等省直部门出台了社会工作服务、医疗卫生、公共就业服务、法律服务、养老服务等多个行业领域专项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对每项购买服务的范围、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程序、购买标准、监督评估、组织保障等作出具体要求。各项制度的出台基本解决了政府购买服务“买什么”“谁来买”“向谁买”“怎么买”等一系列问题,保障了全省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主体和相关活动在一定规则下有序开展,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制度和政策环境,以及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试点先行 以点带面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全面开花
近年来,安徽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通过省级试点先行、市县多领域探索、全省加大统筹,分层次分步骤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
省级先行,分步推进。省级层面从选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协助省级财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开始试点,逐渐转向重点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技术服务型领域,对省直机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招商会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项目进行梳理归并,选择部分较成熟的项目出台规范办法,循序渐进地推进该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市县试点,多领域探索。市县结合本地区社会发展和社会服务实际需要,选择适合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确定重点推进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试点,不断积累经验与做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例如,合肥市出台“1+4”社会服务政策体系,对校园安全保障等17项公益性服务、低保五保等13项福利性服务、社区流动人口等13项便民性服务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铜陵市实施19项购买社会服务项目,15个政府职能部门参与,建立了联络员、进度月报、督导核查等制度,研究制定了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考评参考标准;马鞍山市、安庆市、黄山市分别围绕市立医院经费供给、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平安城市监控点建设等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实践,均取得了一定成效。
全省统筹,全面推开。省级财政部门对省直部门已列入预算的、适合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共服务领域项目进行梳理,明确若干项重点项目,与部门充分沟通,把养老、教育、就业、医疗卫生、残疾人服务、农业等民生领域项目,作为全省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项目进行推进。2021年,省级财政部门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出台后,依据中央本级指导性目录更新了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并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及省直各部门根据省本级目录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指导性目录。2023年,安徽全省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达130亿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延伸,涵盖了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等各个方面。
机制跟进 形成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合力
近年来,安徽不断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形成了以财政部门为主导,多部门共同发力的格局,建立了横向纵向及财政内部联通机制,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机制。
横向协作,多部门共同发力。安徽明确全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民政、市场监管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责,监督部门保障。先后联同民政、卫生、人社、文化、住建、团省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各行业领域的专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指导全省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纵向联动,省市县上下贯通。在试点阶段,安徽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分5个阶段、17条具体任务,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制定试点方案,明确完成时间表,“成熟一个推广一个”,确保把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抓出特色、抓出成效。在全面推进阶段,由省级财政部门编写《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案例汇编》,给各级财政部门提供政策指导及培训。各级财政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定期上报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展推进情况。省级财政部门在门户网站开设“政府购买服务”专栏,公开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法规,推送各市县典型案例及工作经验交流。
内部协同,处室之间深度合作。省级财政部门各处室协同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审、执行、绩效管理、年度总结等工作,明确每个环节审核关注要点;按季度对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情况进行内部通报;对省直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此外,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增加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模块,预算管理执行等相关数据均可在系统中体现,实现政府购买服务过程监督。
多年探索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成效显著
在政府购买服务探索过程中,安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花钱养人”转为“花钱办事”,让管理方式更加专业,行政成本不断降低,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更加优化,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得到有效培育。
发挥市场作用,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以竞争性购买等方式,择优选择专业机构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与以往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服务相比,有效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投入效益,增强了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财政经费与人员编制协调约束机制,增强事业单位改革意识,实现了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
专业机构参与,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公共服务、参与社会管理。同时,以市场化手段明确进出机制,以合同确定职责分工及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例如,合肥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12345热线整体运行,将现有的24条便民服务热线并入12345热线,构建全市统一热线服务平台,畅通群众诉求受理渠道;淮北市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满足困难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蚌埠市在公租房运营管理方面引入专业房屋租赁管理公司开展运营管理、小区维护维修、租金收缴等工作,通过智慧网络建立“一户一房一档”动态电子档案,开展精细化服务。
引入竞争机制,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安徽通过将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和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有机结合起来,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极大地提升了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各类社会组织通过承接基本公共服务,接受政府部门指导监督,既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又提升了自身管理和运营水平,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显著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和活动力进一步提升。据统计,2021年、2022年,采取竞争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分别达到2097个、1876个;全省社会组织也从2013年的21703个增加到2023年的38701个,年均增长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