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跑路”官员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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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9 16:03

  9月15日,新京报报道,洛阳市副市长郭宜品自8月5日起“失联”,同时“失联”的还有当地房地产商。事件引发社会关注。近年来,“失联”、“出逃”•••••官员突然从工作岗位消失的不在少数。盘点发现,官员出逃方式虽不尽相同,原因却多与“贪腐”有关。果真“10个跑路官员8个是贪官”么?

  湖南祁东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原局长 周泓波

  “跑路”:2013年9月底,从柳州逃到昆明,从昆明逃到大理,从大理逃到西双版纳,从西双版纳逃到瑞丽等地,周弘波奔波于广西、广东和湖南30余个城镇。后被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原因:任职期间,涉嫌挪用公款千万,当地纪委和司法机关对其立案调查。周泓波预感到罪行即将败露,开始谋划逃亡。

  被抓:2013年11月28日,周泓波在长沙一酒店被例行检查的民警抓获。

  处理:2013年12月17日,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决定逮捕周弘波。

  广州花都区政协原主席 王雁威

  “跑路”:2013年6月3日下午,花都区政协主席王雁威以身体不适、需住院治疗为由请假。6月5日,花都区委和区政协工作人员发现,打不通王雁威手机。8月20日,广州市纪委通报称其涉严重经济违纪被免职并被立案查处,畏罪潜逃。

  原因:王雁威通过其子女、亲属大肆收受钱财,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巨额贿赂。

  被抓:未有公开报道

  处理:免职处理,涉嫌构成犯罪,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湖南洞口县地税局第一分局原局长 卿前文

  “跑路”:2012年7月27日,卿前文和其妻子彭秋英神秘出逃,后警方对其进行网上追逃。

  原因:疑被追债弃官逃匿。

  被抓:2012年9月20日,邵阳警方将躲藏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黄全路的一间小出租屋内的卿前文及其妻子彭秋英抓获。

  处理:洞口县公安局以卿前文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多项罪名对其立案侦查。

  湖南省郴州市农业局原副局长 王昌宏

  “跑路”:2011年11月29日下午没请假离开工作岗位,长期旷工达146天。

  原因:炒期货借100多万高利贷,无力偿还。

  被抓:2011年11月29日,王昌宏去到广东佛山,期间当过保安,做过司机。2012年4月22日,被市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在佛山找到。

  处理:2012年7月6日,郴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决定,给予王昌宏行政开除处分。

  江西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 李华波

  “跑路”:2011年1月29日,李华波逃匿新加坡。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检察院于同年2月13日对李华波涉嫌犯贪污罪立案侦查,同月23日,国际刑警组织对李华波发布红色通报。

  原因:从2006年开始,李华波伙前后鲸吞存在当地农信社的9400万元基本建设专户资金。涉案金额初步查实高达9400万元。

  被抓:至今未归案。

  处理结果:2012年,江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经江西省委同意,对参与作案的李华波(在逃)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4年8月29日上午9点,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违法所得没收案在江西上饶中院开庭。检察机关依法申请没收潜逃境外贪官违法所得。

  不久前,有人举报李华波接受赃款18多万新币,被新加坡法院调查。新加坡法院以李华波洗黑钱、有辱新加坡金融枢纽的声誉为由判处他坐牢15个月。

  河南省安阳市原市委副书记 李卫民

  “跑路”:2010年5月19日,李卫民参加在北京举行的海南省原常务副省长方晓宇的遗体告别仪式,返回安阳途中失踪。

  原因:华商报报道称,2010年8月底,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一位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证实,该院反贪局当时已经对李卫民立案调查,案由是“涉嫌受贿”。

  被抓:2011年1月10日,河南公安机关将潜逃至河南省三门峡市的安阳市原市委副书记李卫民抓获。

  处理:2010年6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检察机关已对其依法立案侦查。2013年,周口中院对安阳市原市委副书记李卫民受贿、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卫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案扣押的赃款赃物予以追缴。

  云南交通厅原副厅长 胡星

  “跑路”: 2007年1月15日持假护照越境潜逃国外。

  原因:胡星利用职务便利为家人牟取利益,获得巨额利润后潜逃。

  被抓:出逃期间被中国警方通缉追捕,后在专案组办案人员的规劝下,逃至新加坡的胡星表示愿意回国接受刑事调查。

  处理:法院确认,胡星利用职务之便,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先后10次非法收受12个单位和个人给予的人民币2905万元、港币11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24万余元的住房一套。2007年8月8日上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星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 卢万里

  “跑路”:2002年1月24日,卢万里用在湖南省某市公安局办理的化名为“张唯良”的因私护照从广东经香港出逃斐济共和国。

  原因:2001年12月上旬,卢万里得知有关部门在调查其经济问题后,以虚假身份资料在湖南省某市公安局骗取出国护照,准备出逃。

  被抓:2002年4月16日卢万里被押解回国,接受法律审判。

  处理:经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6月至2002年1月,卢万里利用其担任贵州省交通厅厅长、贵州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先后33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2559万元。2004年5月10日,卢万里被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005年12月1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卢万里依法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