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昨日,陕西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8年度陕西法院十大审判执行案件”,这些案件涵盖刑事、民商事、环境公益诉讼、执行等领域,均属社会影响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标志性案件。
一、叶挺烈士名誉侵权纠纷案
叶挺近亲属叶正光等诉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叶挺烈士名誉权案。
二、李某与西安闻天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西安闻天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紫杉庄园”项目商品房部分购房者被开发商起诉。
三、朱群羊等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西安中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10个罪名,分别判处朱群羊无期徒刑,宝都卫等26人有期徒刑、管制等刑罚,没收犯罪所得、犯罪工具。省高院二审维持了对朱群羊等人的判决。
四、赵泽伟故意杀人案
2018年4月27日,赵泽伟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三把刀具在米脂县北门洞附近,对放学途经的学生进行疯狂捅刺,致豆某某、杜某、常某等9人死亡,姬某、刘某等4人重伤,姜某、巩某某等7人轻伤,刘某在避险中致右足骨折为轻微伤。榆林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赵泽伟于2018年9月27日被执行死刑。
五、西安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赵红专受贿案
2008年至2016年间,赵红专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外币、黄金、书画等财物,共计折合2491万余元。渭南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万元;扣押在案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尚未退回的赃款赃物继续予以追缴。
六、东滩村(社区)村(居)委会原主任于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贿案
2010年4月至2012年8月,于凡担任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办事处东滩村(社区)村(居)委会主任,在代表东滩引资开发该村村民安置用地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索取卓立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好处费5100万元。2007年7月至2013年3月,于凡分别向时任丈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的徐某(另案处理)行贿40万元,向时任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拆迁二办副主任胡某(另案处理)行贿140万元。
西安市检察院向西安中院提起公诉。一审判决后,西安市检察院提起抗诉,于凡提起上诉。省高院经审理认为,于凡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应依法数罪并罚,于凡的受贿数额应为5100万元。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罚金20万元;非法所得赃款5100万元依法没收、追缴后上缴国库。
于凡作为基层村民自治组织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受贿金额高达5100万元,是“小官巨贪”的典型。
七、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乐视网实际控制人贾跃亭、贾跃民等合同纠纷案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贾跃亭、贾跃民签订融资合同,约定:西部证券分别向贾跃亭、贾跃民提供5亿元、2.96亿元融资款,融资期限均为1年,贾跃亭、贾跃民分别将其持有的乐视网2150万股、1293万股股票质押给西部证券。双方按上述约定分别履行了提供融资款和股票质押的合同义务。融资期限届满后,因贾跃亭、贾跃民未按照约定偿还融资款及利息,西部证券提起诉讼。省高院在审理过程中,主动邀请省证监局参加调解,为当事人提供金融政策咨询和调解建议,经过耐心细致工作,最终该案得以调解。
八、上海远行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金广大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巴士化工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何某、李某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
2014年12月,上海远行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金广大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经西安中院审理,判决金广公司返还租赁车辆,支付车辆使用费、租金、违约金共6000余万元,巴士公司、何某、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金广公司、巴士公司、何某、李某拒不履行上述法律义务,远行公司向西安中院申请执行。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协调上海交警总队,协助扣押涉案车辆。在上海交警总队的大力支持下,经沪陕两地联合行动,至2018年7月12日执回车辆235台。
九、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凤十五年六年陈酿酒营销有限公司诉陕西金凤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十、范某、王某等小作坊生产经营者污染环境案
2016年11月,范某、王某租赁西安市莲湖区团结西路贺家村民房共同经营电镀作坊,在未配置任何污水处理设施且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直接将酸洗、电镀废水排入自建PVC管道,后汇入市政排水管网,部分废水溢出水槽,对周围土壤造成污染。经检测,范某、王某生产作坊所排废水中所含的锌超标109倍,总铬超标17.9倍,六价铬超标68.5倍。法院以被告人范某、王某犯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赔偿代为处置现场遗留危险废物费用30760元,支付土壤环境污染修复费用45000元(已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