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群众满意的专业化、职业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在实施“一村两名大学生”工程的基础上,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实现每个社区均有三名大学生在社区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为弋江镇、南岩街道、桃源街道范围内的城市社区。
附件:岗位信息
2.招聘人数。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9名。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社区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5.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应用现代办公软件;
6.1987年9月1日后出生;
7.本人、配偶或父母具有我县城市社区范围内的户籍,或在城市社区范围内居住、工作1年以上(提供房产证明、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招聘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的;
(2)存在涉黄、涉赌、涉毒或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受处理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4)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以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聘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7)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8)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到位的;
(9)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10)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
(11)违反信访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12)丧失行为能力,或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职的;
(13)其他不宜列为招聘对象的情况。
现有在岗回村(社区)任职大学生以及原回村(社区)任职大学生离岗未满1年(2021年9月30日后离岗)的,不列为此次招聘对象。
三。岗位职责
负责开展本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具体从事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采集基础信息、联络社情民意、服务特殊人群、调解矛盾纠纷、巡查网格治安、物业管理等;完成街道党工委及社区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待遇
1.社区工作者聘用第一年度工资报酬每人每月3000元,其中基本报酬不低于2000元,按月发放;绩效报酬1000元左右,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按季度发放。全日制本科每月另增2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月另增500元;每增加一个聘用年度每月另增100元。
2.为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的费用由个人承担50%,县、乡财政承担50%;工伤保险由乡镇(街道)财政承担,统一办理。
3.聘用的社区工作者选入社区“两委”成员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工资报酬,且待遇渠道不变。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日9:00至10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根据自身志愿,可选择报考招聘岗位中的其中一个岗位。采取网上诚信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统一到报考岗位所在乡镇(街道)报名。
现场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涉及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居住或工作证明、《弋阳县社区工作者(一社区三名大学生)招聘报名表》2份(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以及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附件:报名表
网上诚信报名须提供以上材料(报名登记表须经本人签名)的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至报考乡镇(街道)邮箱(见二维码)。
3.考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面试。
1.笔试,总分100分。按照所有岗位总数和整体考生总数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如果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2.面试,总分100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根据笔试和加分项得到的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入闱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入闱)。面试前需对网上诚信报考人员报名资料原件进行复核。对相应加分项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3.加分事项。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笔试和面试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退役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士兵,在笔试和面试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笔试面试各加1分。以上四项实行累计加分,并在同等成绩下,优先考虑。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免于考试,经考察合格,直接进入试用期。
4.考生总成绩=笔试分数+面试分数+加分分数,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考察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资格联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原则上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乡镇(街道)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同时按照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项目,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可按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考察体检结束后,由乡镇(街道)召开党委会议按照1:1比例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同时在县、乡两级有关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选岗。由乡镇(街道)组织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选岗。选岗时,坚持同一岗位报考志愿为先、先选,然后适当调剂。选岗情况报备县委组织部。
“社区工作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因试用不合格、主动辞职等原因造成的缺额,经报县委组织部同意,乡镇(街道)可在原入围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较重的,按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2.本招聘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联系人:柯舒伟
联系方式:18679324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