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工业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5-21 14:46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发函〔2022〕9号)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专升本免试入学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我校免试入学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按国家计划招收、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就读期间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备免试资格。

1.在教育部、人社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2.在教育部主导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3.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数学建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高职组)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4.在甘肃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5.高职(专科)在读期间在校期间学业综合成绩(学习成绩+思想品德成绩;学习成绩占比不少于80%)在本专业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

(二)在甘肃省应征入伍,退役并取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其中免试生计划纳入招生总计划,实行计划单列,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发布。

(二)招生专业

专业大类   专业名称   学制  
装备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年  
机械电子工程   2年  
智能制造工程   2年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年  
自动化   2年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2年  
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   2年  
车辆工程   2年  
新能源汽车工程   2年  
土建类   土木工程   2年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2年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2年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2年  
电子类   电子信息工程   2年  
软件工程   2年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2年  
通信工程(校企合作)   2年  
物联网工程(校企合作)   2年  
能源类   焊接技术与工程   2年  
财贸类   财务管理   2年  
电子商务   2年  
经济与金融   2年  
物流管理   2年  

三、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网络化平台管理。具备免试生资格的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根据提示按照系统要求进行注册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等相关操作。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报名网站地址:https://www.ganseea.cn/

第一轮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8:00至16日18:00。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开始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须按照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除医药卫生类)与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招生二级专业相同或相近对应的原则进行,在同一专业大类内可以跨二级专业报考。免试生每次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不符合要求的志愿填报视为无效。

如果学校第一轮未完成免试招生计划,则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招生专业及剩余计划进行第二轮志愿填报,填报要求及流程与第一轮相同。

第二轮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8:00至10日18:00。

四、资格审核确认

省内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资格审核由就读学校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第一轮审核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5日18:00;第二轮审核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18:00。

具体审核细则见《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3〕1号)文件。

五、测试事项

(一)测试时间

第一轮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3日9:00—11:00;

第二轮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00—11:00。

(二)测试地点

测试地点暂定兰州工业学院北校区。

(三)测试方式

测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50分。

(四)测试内容

专业能力测试大纲由学校制定,详细内容见考试大纲。

六、录取工作

(一)免试招录方式为免于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仅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依据测试结果录取。

(二)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测试成绩与招生计划,按“一专业一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学校对经测试和考查后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学校汇总拟录取名单,从普通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对在申请免试生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免试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二)免试生在本科高校入学报到前未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报到入学时须携带高职(专科)毕业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缺一不予报到。

(三)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复查不合格、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予以通报,并将档案退回其生源院校。

(四)自行放弃资格或未被录取的免试生,不再享受免试生招生相关政策,可以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其他未明事项按照甘肃省招委会《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3〕1号)执行。

八、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931-2885585(兼传真)

2.负责部门: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3.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