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07号)等文件规定,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切实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和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将鹰潭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共24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鹰潭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本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计划共139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鹰潭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且同时取得岗位所需毕业(学位)证书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8年7月1日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详见《鹰潭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三、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3月30日9:00至4月1日17:00期间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0701.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缴费的不再进行退费;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4月2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3月30日9:00至4月1日17:00,低保保障家庭、脱贫户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等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向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相关要求见《报考指南》。
3.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3月30日、3月31日下午17:00将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
4.网上改报。网上改报时间:2023年4月5日9:00至17:00。对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如该岗位只招聘1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该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该岗位考生不得改报。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鹰潭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的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
5.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5月4日9:00-5月6日17:00期间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资格审查、递补及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7日上午,考点设在鹰潭市。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个类别。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应用能力题本共包含6类,分别为: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类别具体对照招聘岗位表。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2年版)》(附件5)。
3.考试方式。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6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本次招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
(二)资格审查
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事宜详见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各区(市)人社部门官网公告。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递补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详见后续公告。
面试后,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实际面试人员(不含违纪零分、面试零分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分两种情形: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由用人单位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不再递补。
?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八、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报考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及减免考试费用问题,请咨询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0701-6271040。
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701-6440388(鹰潭市人社局)。
政策咨询电话:0701-6216996(鹰潭市卫健委)。
监督举报电话:0701—6446291 (鹰潭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