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区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2022年宝鸡市凤翔区为社区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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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4 05:16

按照《2022年宝鸡市为社区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2年宝鸡市凤翔区为社区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于2023年3月9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2:00进行。

对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进行资格复审递补,递补工作于3月13日(星期一)进行。

二、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设在宝鸡市凤翔区市民中心一楼大厅(区内乘坐1路、4路公交车区委党校站下车,乘坐2路、3路公交车区市民中心站下车)。

联系电话:0917-7219012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2年宝鸡市为社区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笔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2份,1份资格复审后上交,1份自己留存。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同意报考证明。考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户籍证明。(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提供)

6.社区“两委”全日制工作人员所属镇(街)党(工)委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镇党委印章)或区民政局颁发的当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仅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区民政部门印章。(从社区“两委”全日制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招聘社区事业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提供)

四、注意事项

1.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携带资料参加资格复审。

2.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得递补。递补通过电话方式联系考生,不再另行发布递补公告,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3.考生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报名登记表》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依据,请妥善保管。

附件:

2022年宝鸡市凤翔区为社区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宝鸡市凤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