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镇社区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宝鸡高新区城镇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根据宝鸡市民政局、宝鸡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的意见》(宝民发〔2022〕65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区社区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5日至2004年7月5日期间出生)。
(5)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大专文化程度)。
(6)本人无违法违纪不良行为,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疫情防控、创文创卫等重大活动中,因自身工作失误受到处分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聘期待遇
聘用人员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宝鸡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一般每5年为一个聘期。聘期内享受宝鸡高新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全面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平台设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信息平台()。
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7月11日8:00至2022年7月15日18:00登录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信息平台()注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11日8:00至2022年7月16日12: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起止时间为7月11日8:00-7月16日24:00时。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享受低保的农村贫困家庭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7月18日8:30至7月20日17:30到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于7月21日12:00时前将减免人员名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报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核查,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三)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7月26日8:00至7月30日9:00从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