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甘肃省庆阳市、天水市、平凉市,陕西省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铜川市、商洛市、延安市,山西省运城市、临汾市,河南省三门峡市四省十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云会议”方式举行了执行联动签约仪式。庆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帅之与联动中院代表在线上签署了《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执行联动合作协议》。
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执行联动合作机制包括委托执行、协助执行、执行协调、资源共享等事项,明确了委托查控财产的范围、办理时限以及异地司法拘留、清场腾迁、财产扣押的协助执行和安全保障义务,畅通了财产处置权移送、参与分配等执行争议的协调渠道,拓展了信息化共享范围,强化了交流学习。
会议提出三点倡议:一是在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上集聚合力、协作共赢,切实发挥跨域执行联动机制的乘数效应,通过规范委托执行办理流程,将传统的线下执行逐步转为线上委托执行,解决案件跨区域执行中出差频次多、周期长等问题。二是在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上继续拓展合作领域,着重在信息共享、案例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开辟合作新模式,强化数据联通,推动关中平原城市法院系统平台的对接和数据共享,强化跨域指挥、协调功能的执行指挥体系建设。三是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上依托各自优势,常态化沟通互动,通过学习交流群、学术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分享关中平原城市法院在执行机制改革、执行队伍建设、执行品牌打造等方面的创新经验,相互借鉴推广,让关中百姓共享城市群发展成果。
此次构建区域常态化执行协作机制,强化了关中平原城市群区域间执行联动建设,发挥了执行能动作用,实现了同城效应,有助于共同打造关中城市群建设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关中城市群经济高质量发展。
庆阳中院执行局局长刘蘅及全体执行干警参加会议。
•发布:研究室
原标题:《四省十三城联动!庆阳中院签署《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执行联动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