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梅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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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5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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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鄞州区梅墟街道枫香路378号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强化街道党工委对基层工作全面领导。加强街道、社区党的政治建设、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区域化党建,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四)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五)优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统筹做好经济统计、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辖区内的人力社保、医保、民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相关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等各类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八)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九)统筹落实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落实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十)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公共安全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协助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人民防空、劳动保障和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处置救援、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

(十一)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协助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城区规划、城市建设、房产管理和土地使用(征收、出让)、拆迁和开发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保洁、绿化等城市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十二)领导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建设,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社区发展服务。

(十三)加强辖区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负责所属社区和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的指导、监管和审计工作;负责对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指导监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承办宁波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值班电话 0574-87060577(工作日白天)0574-88487479(节假日及工作日晚上)  
传真 0574-88483041  
监督部门 梅墟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监督电话 0574-87916882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令:8:30-11:30,14:00-17:30;冬令: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