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省(1949-1952)旧省名。1949年8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通令成立平原省,8月20日,平原省正式成立,驻新乡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平原省由中央直接领导。辖新乡、安阳、湖西、菏泽、聊城、濮阳等6专区。共辖56县、1矿区、5城关镇。 1952年11月15日平原省建制撤销,将新乡、安阳、濮阳3专区划归河南省;菏泽、聊城、湖西3专区划归山东省。 ■新乡市 1949年设新乡市,为平原省辖市,平原省人民政府驻地。1952年新乡市划归河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