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黑龙江大兴安岭呼玛县招聘社区工作者、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和公益性岗位44人公告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6-10 17:44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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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考人数 44
2 报名时间 9月6日-9月10日

根据我县工作人员配备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益性岗位,以及在现有公益性岗位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中招聘社区工作者,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呼玛县社区工作者,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人(月薪3625元,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呼玛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3人(月薪1629元,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呼玛县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9人(月薪1450元,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呼玛县本地户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社区工作者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在公益性岗位或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在职工作人员。年龄45周岁及以下,可简单操作办公软件,且用工单位录用后,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为5年;

(四)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男性45周岁及以下,女性40周岁及以下,可简单操作办公软件Excel、word;

(五)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需要具备初中以上文化,城镇户口,40周岁及以下,符合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及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且名下无工商营业执照、无汽车营运证、无土地、无大型农机具补助人员。(公益性岗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原则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3年);

(六)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服从岗位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为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岗位的人员等。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由呼玛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呼玛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10日

报名地点:就业服务中心三楼公共就业服务办

联系电话:18604570237

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考生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社区工作者的考生,需额外提供公益性岗位或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在职满2年的证明、且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②近期1寸照片3张(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

③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扰乱秩序、伪造学历及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④报考社区工作者、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益性岗位,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种,不能重复报考。

(二)考试方式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社区工作者、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益性岗位同时进行面试。在考试结束三日后,根据报考岗位在呼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分别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由呼玛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及聘用

公布成绩后,经呼玛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呼玛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呼玛县人社局办理劳动关系转移相关手续,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聘用原则按照社区工作者、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益性岗位的面试成绩分别由高到低依次录用。

如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依次排序,招满即止;如面试成绩出现录用名额最后并列者,需进行加试;如出现考生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名次由高到低依次补充录用。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呼玛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