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帝陵自宋乾德五年(967年)建庙之后,已有千余年历史。宋太平兴国年间(967-983年),朝廷将事官虑炎帝陵地僻路险,舟车不便,奏请将炎帝庙迁至茶陵县城南,宋太宗诏许,即移鹿原陂炎帝庙于茶陵县城南五里处。此后凡二百余年,朝廷官府祭祀炎帝神农氏的活动,均在茶陵县城南炎帝祠庙进行,鹿原陂炎帝庙几近湮没。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衡州守臣刘清之奏请朝廷,废陵前唐兴寺而重建炎帝庙。宋宁宗嘉定四年(1211年),析茶陵军之康乐、霞阳、常平三乡置酃县。此后,炎帝陵所在地鹿原陂即属酃县境地,隶属衡州府管辖。自此,炎帝陵就在酃县范围内。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将酃县改名为炎陵县。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