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北京西城区面向驻区部队随军家属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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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5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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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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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考试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关于2014年北京市面向驻京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4]91号)及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的通知》(京民基发〔2011〕586号)精神,现就西城区2014年面向驻区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西城区2014年面向驻区部队随军家属计划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30名,涉及全区15个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拟招聘社区工作者数详见附件)。

  二、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四)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五)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 、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经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已取得随军指标、符合就业安置条件,或户口已进京、暂未落实安置、未享受自主择业/自谋职业补助的西城区驻区部队随军家属。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五)具有大专(高职)以上文化程度。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4年5月16日在西城区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4年5月28日(周三)上午9:00-11:30;

  报考咨询电话:66206566

  2.报名地址:西城区经济科技大学一号院二层报告厅。

  3.报名所需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户口本;

  (2)本人身份证;

  (3)三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版证件照片;

  (4)学历证书;

  (5)配偶军官证、结婚证、驻区部队随军家属证明、随军家属进京报告表(批复表);

  (6)下载并完整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携带至报名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发《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4年6月10日(周二)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西城区经济科技大学一号院二层报告厅。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从事社区工作必需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掌握情况。内容主要包括: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2013年6月至今重大时事,西城区区情、社区工作基本知识和社区工作实务,社区居委会下属委员会有关知识等。题型为: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写作题。试卷满分100分。

  3.对于报考岗位有空缺的或报考人员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形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其它报考岗位达到分数线的人员、依本人意愿进行调剂;本人不愿调剂的,可按顺序递补。

  4.根据笔试成绩由至低分的顺序,按招考岗位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成绩公示

  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合格分数线,并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分数线;同时,对于形成岗位空缺的,从其它报考岗位达到分数合格线的人员,依本人意愿进行调剂。

  (五)体检和考察

  各街道办事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笔试合格人员到指定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各街道办事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入体检阶段的拟录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序进行一次递补。

  (六)录用

  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城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街道办事处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议》,试用期六个月。

  五、待遇和管理

  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京社领办发〔2010〕4 号)、《西城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西社办发〔2010〕1号)及2012年下发的有关社区工作者待遇等相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纳入全区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其档案由各街道社区工作者管理部门负责在西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保存;考核不合格或自愿解除协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66206566

  附件1:《西城区2014年面向驻区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各街道办事处拟招录人数及咨询电话》

  附件2:《西城区2014年面向驻区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西城区民政局

  西城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