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23〕13号)要求,我省组织吉水县、瑞金市、婺源县等3个示范县(市)认真开展2023年度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预算绩效管理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3个示范县(市)均按要求提交了自评报告(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转移支付概况。截止2023年,我省3个示范县(市)获得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979万元,其中,吉水县和瑞金市分别入选2022年全国县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分别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00万元、4000万元;婺源县入选2023年全国县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当年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979万元。省、市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金预算指标下达,并同时下达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以“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为总体目标,示范县(市)稳步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进一步完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体制机制,传承当地特色传统文化,提升村庄建设风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改造村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村民居住条件,打造了一批体现“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地域特色的示范片区,推动了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创新性发展,传统村落成为乡村振兴的样板之地。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吉水县、瑞金市基本完成示范工作计划。婺源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婺源时提出的“把传统村落风貌和现代元素结合起来,坚持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把乡村建设得更美丽,让日子越过越开心、越幸福!”重要指示精神,传统村落村民建房以“徽派”建筑风格为审美情趣,新建房屋外表保持传统徽派建筑风貌,内部现代元素处处可见,村民居住温馨、舒适。此外,通过利用古宅开发民宿、文旅融合发展、整体保护利用、发展茶叶篁菊等产业带动多元化的保护利用模式,不仅传统村落得到保护,也极大地增加了农民收入。
二、综合评价结论
整体绩效情况:年度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村落道路、停车场、路灯、公厕、消防设施、自来水、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日臻完善,损毁严重的传统建筑得到修缮,村庄产业发展思路逐渐清晰,村民收入稳步增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完成了2023年度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工作的既定目标。此外,我省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等6项工作被住建部列入第一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吉水县、瑞金市和婺源县均被列入我省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重点县。
通过对我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和评价,绩效自评得分98.66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截止2023年,3个示范县投入保护利用资金预算共计36979万元,累计执行35376.22万元,执行率为95.54%。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11979万元,累计执行10376.22万元,执行率为86.62%;地方资金17000万元,累计执行17000万元,执行率100%;其它资金8000万元,累计执行8000万元,执行率100%。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县情况分析:吉水县,补助资金预算5000万元,预算全额执行完毕,执行率100%;瑞金市,补助资金预算4000万元,预算全额执行完毕,执行率100%;婺源县,补助资金预算2979万元,累计执行1376.22万元,执行率46.19%。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省、市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金预算指标下达,并同时下达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各示范县严格按要求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传统村落基础设施改造、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和传统建筑修缮保护等方面。资金拨付、使用合法合规、安全有效,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监督工作中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全省总体绩效目标,主要围绕“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理念,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的保护,提升村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改善村落人居环境,提升村民的传统村落保护意识,提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水平。
吉水县通过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实施基础设施与环境卫生建设项目13个,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2个,安防消防设施及历史环境要素、遗存修复、景观提升、产业发展项目共66个。传统建筑保护修缮及宜居改造总栋数182栋,修缮总面积达51290㎡,传统建筑活化利用80栋,利用面积11520㎡。全县32个传统村落的村容村貌发生了可圈可点的改变,村民供水、消防设施、垃圾处理、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均得到较大提升,集中供水总户数较前年增长30%,村落内公共卫生厕所总数量较前年增长45%。32个传统村落均符合消防设施设防要求,并实现水冲式厕所全覆盖及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村落原住村民对村落生活设施便利化、现代化的满意度达到100%。
瑞金市通过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全面提升了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防灾能力,改善村民的生活条件。有效保护和修缮传统建筑,保持和传承村落的历史风貌和文化特色。增强村民对传统村落保护的意识,提高了村民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传统村落保护的良好氛围。2023年结合各村实际情况,主要实施基础设施与环境改善项目(含道路交通、市政管网、基础设施、环境整治、标识引导)54个,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含旅游服务、文化活动)8个,防灾安全保障项目10个。洋溪村、武阳村、密溪村、下坝村获得50万元/村的上级扶持项目资金,推动每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超过20万元。通过整合洋溪村、朱坊村红色旅游、生态康养资源,为当地群众实现每月增收3000元以上。武阳村利用传统村落和红色资源品牌影响力,结合万亩脐橙产业优势,举办赣南脐橙采摘旅游嘉年华大会,年产值近亿元,并成功获得京东物流投资560余万元建设武阳村脐橙物流中心,为当地果农每年节约物流费用253万元。洋溪村4个渔具手工作坊,结合非遗工艺产品热销,共带动劳动力300人,吸纳脱贫户15户,渔具年产值超400万元。
婺源县通过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30个传统村落全部建立了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建设了村落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站。传统村落的传统民居现代化居住条件有所提升,传统村落村民建房以符合当地审美情趣的“徽派”建筑风格为主,新建房屋外表保持传统徽派建筑风貌,内部现代元素处处可见,村民居住温馨、舒适,居住条件大幅提升。传统村落的道路、照明、自来水、停车场、公厕等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改善。许多传统建筑被“新村民”租赁,用来打造民宿、酒吧、非遗展示场所等,如思口镇的延村村,引进社会资本5000万元,利用传统建筑打造民宿9家,取得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建设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3个。实施基础设施与环境卫生建设项目(含道路交通、水电基础、环境卫生、标识系统等)122个,实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含旅游服务、文化活动等)49个,实施安防消防设施及历史环境要素、遗存修复、景观提升、产业发展项目149个。婺源县制定县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方案和县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出台制度措施(长效机制)2个。3个示范县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示范的中国传统村落数量共有57个。质量指标。示范县村落传统格局得到保护提升的村落比例达93%,村落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得到大幅提升的村落比例达100%,各示范县传统民居现代居住条件均有所提升,村容村貌显著改善,保护利用项目工程质量合格。时效指标。专项资金按要求及时下达。经济效益指标。带动地方配套资金及社会投资2.5亿元。社会效益指标。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有效推动地方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明显提升,传统村落周边环境和历史环境要素保护显著提升。生态效益指标。功能和景观方面均有良好成效、文化遗产、传统建筑、人居环境等方面得到较大提升,村落村貌整洁优美。可持续影响指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构建农村人居环境5G+长效管护平台,将传统村落均纳入平台监管,实现传统村落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的“五位一体”村庄环境和保护利用长效管护。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当地群众对实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成效的满意度为≥95%。
(五)绩效目标偏离原因分析。婺源县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执行率只有46.19%,与目标值偏离较大。主要原因是,部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如,项目规划以及施工图设计严重滞后、项目招投标工作不及时、效率低等。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总结经验不够及时。吉水县、瑞金市示范任务已近完成,还未系统地总结经验。
(二)示范面覆盖不够大。各地在实际工作中,未全面贯彻落实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要求,仅针对性地推动一些条件相对较好的村落实施保护和发展。
(三)潜力挖掘不够深入。对片区内所具备的产业优势、山水田园等特色资源优势统筹考虑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督导,压茬推进,持续跟踪三个县(市)的示范任务推进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示范县按照确定的工作方案和资金绩效目标,加快示范项目实施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预算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同时指导示范县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长远期目标规划,统筹全面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做好传统村落风貌及文化传承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表及报告将作为绩效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待自评工作完成后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开。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3个示范县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包括总体目标、年度绩效指标等实现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下一步将对实际工作进行规范化、目标化管理,进一步缩小实际工作与绩效目标的差距,提升工作质效。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1.江西省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2.吉水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2023年度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自评
报告
3.瑞金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2023年度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自评
报告
4.婺源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2023年度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自评
报告
2024年7月
附件1
江西省2023年度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转移支付名称 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江西省)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100%)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9179 36979 35376.22 10 95.54% 8.66 其中:中央补助 11979 11979 10376.22 — 86.62% — 地方资金 11700 17000 17000 — 100.00% — 其他资金 5500 8000 8000 — 100.00% —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分值(40) 得分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科学合理 5 5 下达及时性 及时下达 5 5 拨付合规性 合规 5 5 使用规范性 合理使用 5 5 执行准确性 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5 5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全过程进行绩效管理 5 5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5 5 政策目标实现情况 按照实施方案执行 5 5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以“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为目标,稳步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进一步完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体制机制,传承当地特色传统文化,引导村庄建设风貌,发展村庄产业,改善村名居住条件,打造一批体现“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地域特色的示范片区,推动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创新性发展,成为乡村振兴的样板之地。 江西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全流程管控基本实现。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全面落实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完成了2023年度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工作的既定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建设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个) 3 3 2 2 制定县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方案 1个 1个 2 2 制定县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 1个 1个 2 2 拟出台的制度措施(长效机制)数量 1个 2个 2 2 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示范的中国传统村落数量(个) ≥57个 57个 2 2 基础设施与环境卫生建设项目(含道路交通、水电基础、环境卫生、标识系统等) 67个 67个 2 2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含旅游服务、文化活动等) 20个 20个 2 2 安防消防设施及历史环境要素、遗存修复、景观提升、产业发展项目 76个 76个 2 2 质量指标 村落传统格局得到保护提升的村落比例 90% 93% 1 1 村落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得到大幅提升的村落比例 95% 100% 1 1 提升传统民居现代居住条件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1 1 改善村容村貌 有所提升 显著改善 1 1 保护利用项目工程质量 合格 合格 1 1 时效指标 专项资金是否按时限要求下达 是 是 3 3 成本指标 保护利用项目的实施委托业务费 按照规定支付 按照规定支付 3 3 保护利用项目实施的其他费用 按照规定支付 按照规定支付 3 3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地方配套资金及社会投资(亿元) ≥1.72 2.5 2 2 资金使用规范 合格 合格 2 2 社会效益指标 传统村落人居环境 有所提升 显著提升 2 2 传统村落的历史环境要素保护 有所提升 显著提升 2 2 传统村落周边环境 有所提升 显著提升 2 2 生态效益指标 功能和景观方面均有良好成效、文化遗产、传统建筑、人居环境等方面得到较大提升,村落村貌要整洁优美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2 2 可持续影响指标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构建农村人居环境5G+长效管护平台,将传统村落均纳入平台监管,实现传统村落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的“五位一体”村庄环境和保护利用长效管护。 机制长效,监管有效 机制长效,监管有效 3 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3% ≥95% 5 5 总分 100 98.66 说明 无。 注: 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资金管理情况需汇总反映各级政府的资金管理情况,对违反预算管理规定行为的,原则上每发现1例扣0.5分,扣完为止。 3.专项转移支付无需填写“支出责任履行情况”项,相关分值(5分)分摊到“分配科学性”、“下达及时性”、“拨付合规性”、“使用规范性”和“政策目标实现情况”等5项上。 4.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设置为:资金投入情况10分、资金管理情况40分、产出指标30分、效益指标15分、满意度指标5分。如有特殊情况,除资金投入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外,其他指标分值权重可适当调整(总分应为100分)。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问题的应酌情扣分。
附件2
附件3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