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社区治理体系水平,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结合我县实际,根据《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围场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23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镇街社区公开招聘计划共计5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要求详情见附件《围场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范围、比例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面向围场县:报名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围场县常住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本县(含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为围场县户籍的外地毕业生,能出具相关婚姻情况证明,可以报考;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
2.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吃苦耐劳,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至35周岁(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
6.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竞争比例原则上为1:3,即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可以开考,报名低于规定比例的开考比例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积极参与社区服务群众网格化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参与街道社区工作不尽职尽责、不服从安排的,给本社区和居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6.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的;
9.其他不符合招聘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
(一)报名
1.报名程序
报名网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至8:30至2023年7月7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7月3日13:00至2023年7月7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2.报名的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围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手机号注册登录报名系统,并预选报考岗位,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身份证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④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⑦本次考试的报名考务费仅可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须按时登录报名系统缴费,报名考务费用为100元/人。
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执行。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此次笔试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社区工作相关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三科合并为一张卷,满分100分。
①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③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2023年7月20日上午8:30至7月21日下午16:00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登录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
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④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⑤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⑥考生可登录围场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及证件审核详细地点和时间。
2.证件审核。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应聘人员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学信网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证件审核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证件审核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将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
①面试时间:面试时间请关注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②面试地点: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③进入面试的考生可登录围场县人民政府网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④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
⑤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抽签确定面试组别。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⑥考试总成绩的合成(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⑦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蛇形分组的考生按面试场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优先,如均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则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社区工作相关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 “985”、“211”院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考核、体检
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工作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考核、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
(四)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围场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社区工作者,由聘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聘用单位的选择按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分岗位依次选择社区,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聘用考生办理入职手续后须在两个月内将本人户籍迁入围场县,未能按时迁入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管理
此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与社区(乡镇)签订劳动合同,由社区(乡镇)管理,由社区(乡镇)制定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给薪酬绩效、奖励惩戒、岗位调整和续聘解聘提供依据。人事档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中心管理。
(七)工资待遇
按照《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执行。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围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
2.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咨询电话:
0314—7528562
4.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5.请考生务必关注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