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陵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铜政办[2008]87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协管员。为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
(二)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治安和刑事处罚;
(三)具有铜陵县户籍(含入学前系我县户口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本方案公告前其父母系我县户口);
(四)招考人员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到高中),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协管员共计4名,原则上均分配到乡镇司法所工作。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分报名、考试、体检、政审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至10日,逾期不再补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县司法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8810912
3、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填写《铜陵县公开招聘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协管员资格审查表》,提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3)招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时,取消或减少招考岗位指标。
(4)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每人45元,面试考试费每人80元。
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镇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低”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5)报名所需资料必须在报名时现场提供;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当场予以认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于4月15日(星期三)到县司法局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1、笔试
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为一份试卷,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司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其中:行政能力测验占40%,《宪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各占15%左右。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教材。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4月18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笔试人员中按2: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对各种原因造成面试对象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急处理、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 检
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4名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自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日内本人可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进入政审阶段。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政审对象。政审标准和方法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执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政审工作由县司法局负责。
因政审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体检和政审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同时,参加此次招聘考试未被录用的人员(不含因体检、政审因素未被录用的人员)进入县司法局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协管员在两年内若出现人员缺额后,将从后备人选库中从到低分递补2人,递补人员直接进入体检、政审程序(此次参加体检并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政审程序)。递补工作由县司法局提出申请,报县人力资源局、编办、监察局核定。
(二)待遇。受聘人员占用招聘单位编外聘用指标,实行编外劳动合同管理。聘用待遇比照现有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三)档案管理。聘用人员在岗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其建立相关用工档案,其人事档案可交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五、几点要求
(一)增加工作透明度。公开招聘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协管员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进行操作,切实增加招聘工作透明度,及时将有关结果在铜陵县人民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局网等媒体上公布,接受广大考生和群众的监督。
(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整个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招聘工作。
(三)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8812645(县监察局)、8829591(县人力资源局纪检监察室)、8810906(县司法局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铜陵县公开招聘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协管员公告
铜陵县公开招聘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