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委“1+4”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实施方案》和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平凉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平凉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加强平凉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计划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选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73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2.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具有崆峒区户籍或崆峒区生源;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截至2023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5.自愿从事基层社区服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6.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平凉市崆峒区2023年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1);
7.对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吸食毒品、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6.被开除公职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6日,共3个工作日,每天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市区政务服务中心10楼1014室。
3.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平凉市崆峒区2023年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崆峒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专业资格证、荣誉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之比),不足3:1的,由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合格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仪容仪表等。满分100分,由评委根据应试者综合表现,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的60%与加分项的和由高到低2:1的比例确定。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选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项+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加分项:报考人员为现役军人配偶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的加2分;符合报考02、04、06岗位的人员享受以下加分项。加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1)在街道社区工作以来,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加1.5分;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1分;获得区委、区政府表彰的加0.5分;获得单位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加0.2分(同级别奖项不累加,不同级别奖项只计最高奖项)。
(2)在街道社区连续工作每满1年加0.1分,最高不超过1.5分。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选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末尾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聘。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计划选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2.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选聘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初选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如有政策规定影响选聘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确定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崆峒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对考察不合格、公示期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从该岗位应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七)聘用
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由各街道办事处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合同期5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八)薪酬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的薪酬制度。
1.基本工资:每月2500元。
2.在以后工作每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1月起晋升50元/月。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从次月起增加100元/月。
3.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根据实有专职社区工作者人数核定发放总量(每人每月500元),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年度考评结果进行分配。
4.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5.专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由各办事处及社区具体负责实施,不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体检、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自理。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由崆峒区公开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为保证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咨询电话: 0933-8352180
监督电话: 0933-8232228
(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平凉市崆峒区2023年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简表(1).xls
平凉市崆峒区2023年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
崆峒区2023年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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