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邯郸冀南新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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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9 01:12

根据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邯郸市落实〈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邯组通字〔2021〕37号)要求,市民政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省民政厅等四部门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邯民〔2023〕28号)文件要求,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2023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面向社会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17名。分A1、A2、B1、B2、C1、C2六个岗位。具体如下:

序号

 

招聘岗位

 

招录人数

 

性别

 

学历限制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1

 

A1岗

 

2人

 

 

大学本科及以上

 

不限

 

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

 

A2岗

 

2人

 

 

大学本科及以上

 

不限

 

3

 

B1岗

 

4人

 

 

大学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中共正式党员

 

4

 

B2岗

 

3人

 

 

大学本科及以上

 

不限

 

5

 

C1岗

 

3人

 

 

大学本科及以上

 

不限

 

 

6

 

C2岗

 

3人

 

 

大学本科及以上

 

不限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考生具有邯郸市户籍。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社区工作,服务意识强,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能力素质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应工作能力;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基层工作;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2月13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高校学生;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封建迷信及邪教组织活动的;

9.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人员;

10.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者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包括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环节。

(一)发布公告

在邯郸冀南新区官方网站

( )和邯郸冀南新区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仅限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报名网址: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9:00--12月17日17:00。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注册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冀南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并上传如下报名资料扫描件或电子版文件:

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蓝底电子照片;

②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户口页;

④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中共正式党员需提供党关系所在党(工)委或党支部或组织部门的证明材料。

(3)如因报名者上传材料不齐全、不清晰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线上资格审查的,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4)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

(1)报名系统开启后,资格审查工作随即展开,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应在报名后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状态。报名未审核状态或资格审核未通过,可以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在线缴费环节。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在线缴费确认报名(报名费100元,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即可进行在线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为: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12:0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笔试时间及有关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邯郸冀南新区官方网站和报名平台发布的关于冀南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的通知。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计算机基础应用、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和实务等。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120 分钟,满分为100分,按照 1:2 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2.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将同时在笔试查询通知中明确。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为现场复审。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考生应按照招聘条件提供自己相关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毕业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资格证书(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6.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关系所在党委(支部)或组织部门的证明材料;

7.无违法违纪证明;

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六)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计分方法采用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考点外张贴公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面试考试前发布的《冀南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进入面试人员通知》中明确。

(七)总成绩

1.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运用“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 2 位小数”的公式计算得出。按照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成绩排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优先聘用顺序为(1)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2)笔试成绩高;(3)学历层次高。若无上述三种情况的同时录取。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 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等将在邯郸冀南新区官方网站公布,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凡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邯郸冀南新区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招聘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间,按照社区工作者基本薪酬标准发放见习期薪酬。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见习期不合格的,终止使用,不予聘用。

六、薪酬待遇

招聘的社区工作者正式聘用后,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社区工作者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五险一金,由新区财政保障。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命题组、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内通知公告以免影响招聘。

(四)本次招聘办法由冀南新区2023年度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冀南新区组织人事局 0310—6299768

监督电话:冀南新区纪工委0310—629911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311-86857678

以上电话仅限工作时间拨打。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