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湖南长沙市望城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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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30 19:17

根据《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望办发〔2020〕15号)精神,为增强社区工作力量,社区治理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43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3名,共分3类岗位,详见附件1《望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资格

1.年龄要求:岗位A01、岗位A02考生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A03考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户籍要求(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望城区户籍的(落户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31日)。②持有有效望城区居住证的(签发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至2022年10月31日)。③原望城区户籍(限现行政区划范围内,下同),因考入大专及大专以上学校,户口迁入所在学校集体户口,毕业后未迁回的。④本人、配偶或父母在望城区购买商品住房的(相关合同签订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31日)。⑤报考A03岗位的退役军人要求具有望城区户籍或入伍前户籍为原望城区户籍,村(农村社区)干部要求具有望城区户籍。

3.学历条件:岗位A01、岗位A02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A03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31日,学历证书原则上需在学信网上可查询到;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人员。

2.在疫情防控、抗洪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近3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人员。

3. 现役军人。

4.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 2020年1月1日以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进入录用公示阶段后放弃,以及办理录(聘)用审批手续后取消录(聘)用或离(辞)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谈、笔试、资格复审及部门联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望城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一)报名

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9:00-11月9日17:00,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9:00-11月11日17:00;报名网站为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1.报考人员登录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并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因本人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2.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至报名缴费前,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3.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

4.为参考率,本次招聘考试收取报名考务费50元。资格初审通过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城乡最低生活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农村低收入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区级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可到长沙市望城区行政中心主楼区委组织部1211室,现场办理考务费用退费手续(要求先完成系统内缴费,具体退费时间为11月14日-15日工作时间)。

(二)资格初审

1. 组织相关部门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确定为面谈人选,资格初审存疑的由报考者本人携带证明报名资格条件的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不配合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2.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3. 需现场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以及时间、地点、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面谈

1. 由专业机构采取类似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 面谈后,根据面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按 1:8 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名单,最后一个名额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笔试。面谈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3. 面谈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

1. 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40分,写作60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在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统一反馈。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及部门联审

1.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及部门联审人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资格复审及部门联审人数比例为1:2,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谈成绩从高至低确定。

2.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本人需携带证明报名资格条件的以下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资料:望城户籍的,提供户口页;非望城区户籍、在望城工作生活的,提供望城区有效居住证;原望城户籍,因就学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毕业后未迁回的,提供父母户口页、学生证。③学历学籍资料: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④房屋产权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经望城区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交易合同,非本人购房的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等证明本人与购房人亲属关系的有效资料。⑤身份证明: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和入伍通知书;村(农村社区)干部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证明。

3. 部门联审时,参照城市社区“两委”成员标准进行。

4. 资格复审及部门联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及部门联审或资格复审及部门联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谈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后,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体检

1.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谈成绩从高至低确定。

2.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 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入围同一岗位的面试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

4.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相关规定执行。

5.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相关街道共同组织实施。

1.根据招聘职位要求,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入围考察人选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由于考察对象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考察资格。

2.如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察资格或放弃考察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同一岗位入围面试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3.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形成综合性考察意见,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望城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含后期放弃)或未通过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提交区人事领导小组审定。

(十)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街道社区工作实际,进行岗位分配。拟聘用人员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后,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由街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经街道党工委考核评定合格者,可续签。试用期工资为32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执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详见附件2,如防疫措施有变化,以发布的为准),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负责,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时间):0731-88367023(望城区委组织部)、0731-88081720(望城区人社局)、0731-88060179(望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731-88080586(望城区住建局)、0731-88175031(望城区公安分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时间):0731-88071233

监督举报电话(仅限工作时间):0731-8807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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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望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组织部

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长沙市望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0月31日

原标题:长沙市望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