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即日起,组织开展昌平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昌平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它不良记录。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技能。
(五)招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如期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北京生源(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北京高校就读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户口为学校集体户且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不得报考;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六)招聘范围为“社会人员”、“不限”的,限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昌平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2024年4月1日9:00至4月3日17:00,考生登录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系统()公开招聘板块,点击“考生入口”注册完成后(新老考生均须注册),选择报考岗位,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在最后一天(4月3日)报名,以避免因未通过审核而错失报考其他岗位的机会。
2.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同步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期间,考生须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咨询。审核通过后打印1份《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4年4月16日至4月20日登录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系统()公开招聘板块点击“考生入口”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后点击“打印准考证”打印。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周六)
2.笔试内容:公共基本能力测验
3.考试大纲: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笔试成绩合格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面试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现场资格复审安排请及时关注昌平区政府网站。
(四)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拟面试人选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人员正式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本人持相关资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遇有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在本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1.《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签字”处须本人手写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须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并加盖相应公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4.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5.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未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工作年限的,须提供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纳或未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可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助查询打印终端、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APP、京通小程序、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平台等方式查询并打印或截图);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
6.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全区统一组织管理岗位面试。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
面试安排请及时关注昌平区政府网站。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总成绩计算权重: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1:1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天本考场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考生面试平均分,无法计算面试平均分的,须不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
如总成绩完全相同,则看笔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看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面试主考官评分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办法开展体检、考察工作。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安排请及时关注昌平区政府网站。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等相关人事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者视同放弃本岗位。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考生应随时关注昌平区政府网站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年龄计算。如: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8年4月以后出生的人员,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4月以后出生的人员,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4月以后出生的人员。
(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资格(资质)证书、工作经历年限等资格条件,考生须在2024年4月1日前取得(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八)专业设置按照国家教育部门颁布推行的研究生、本科目录执行,请考生仔细查阅。
(九)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十)咨询电话及网址
政策咨询电话:010-69747927
监督电话:010-80105162
昌平区政府网站网址:或进入首页点击“政务公开”中“人事公招”中“公招信息”。
各招聘单位电话详见附件《昌平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