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 招生专业及计划(学校代码:10737)
序号
本科专业
大类
本科院校二级专业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学制
学费标准(元/年)
备注
1
能源类
焊接技术与工程
080411
2年
4400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080503
2年
4400
2
生化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301
2年
4400
3
资源类
地理科学
070501
2年
4000
油气储运工程
081504
2年
4400
石油工程
081502
2年
4400
4
装备类
汽车服务工程
080208
2年
4400
5
教育类
汉语言文学
050101
2年
3800
历史学
060101
2年
3800
学前教育
040106
2年
3800
6
新闻类
新闻学
050301
2年
3800
7
艺术类
美术学
130401
2年
6500
附注:1.学费入学时如有变动按新标准执行;
2.招生计划数待省教育厅批复后另行通知。
二、招生对象、报考方式、考试方式、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资格审核确认、录取办法、体检等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3〕1号), 《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3〕2号)和《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发〔2022〕9号)文件执行。
三、专业能力测试
(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满足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工作分两轮进行,首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入第二轮测试。测试地点为兰州城市学院校本部(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测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测试日期和时间
2023年3月3日
(星期五)
2023年3月13日
(星期一)
9:00——11:00
专业能力测试
(首轮)
专业能力测试
(第二轮)
(二)专业能力测试方式按专业性质分两类进行
1.美术学根据专业大纲进行测试(见附件7)。
2.除美术学以外的所有专业按本科专业大类进行笔试,按考生填报志愿进行录取。笔试内容按照我校公布的专业基础测试大纲进行。同时将根据生源情况划定学校最低控制线。
四、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及电话(传真):招生办公室0931-5108903
监督部门及电话: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931-7603307
网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邮编:730070
附件1: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专业能力测试大纲(能源类).doc
附件2: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专业能力测试大纲(生化类).docx
附件3: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专业能力测试大纲(资源类).doc
附件4: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专业能力测试大纲(装备类).docx
附件5: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专业能力测试大纲(教育类).docx
附件6: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专业能力测试大纲(新闻类).docx
附件7: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专业能力测试大纲(美术学专业).doc
附件8: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pdf
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3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