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困难群体就业,解决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遵循岗位需要的原则。
(三)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简介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数量
全日制:便民服务中心基层就业服务协管岗1名(见附件1)。
非全日制:公共环境卫生与保洁岗2名(见附件1)。
(二)岗位工作职责及内容
1、全日制工作地点在凤城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内容为就业再就业。
2、非全日制工作地点在复元村、走马村。工作内容为村落环境和公路清扫。
3、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招聘对象要求
我市户籍,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农村建档立卡脱贫人员及登记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1日前。
(二)报名地点
长寿区凤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黄桷堡3号)。
(三)报名方式
现场提交以下资料: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3.本人有效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一寸彩色登记照1张;5.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上资料由招聘单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和初步筛选,并确定面试名单。
(四)招聘方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应变能力。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长寿区人民政府网、凤城街道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因公示不合格或应聘人员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合同(协议)一年一签。拟聘用人员含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能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人员,予以辞退。
五、工资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资为21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资为500元/月。
(二)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
(三)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内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其他
本公告由凤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3-40252596、监督电话:023-4025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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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凤城街道公益性岗位拟招用人员岗位表
2.重庆市长寿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9日
原标题: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