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退伍士兵的就业工作,现决定公开招聘10名退役士兵进入社区干部岗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南通市市区户口(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通州区、滨海园区);
4、具备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具体招聘单位、人数等详见《崇川区公开招聘退役士兵进入社区干部岗位分配表》(附件1)。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1、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 9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
3、报名须知:
(1)报名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或相关佐证材料。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2)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报名时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和填写《报名登记表》,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发放《准考证》。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招聘录用程序:
(1)面试。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前采用抽签分组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基础加分。面试前,根据退役士兵学历、部队嘉奖情况实行量化评定加分。
①学历加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加2分;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
②授奖加分为:在部队获二等功的加5分;获三等功的加3分;获嘉奖或士兵的均加0.5分。同一事件多次立功的按奖项加分,集体立功的,个人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总成绩计算。按照面试成绩和基础加分合计总成绩。
(4)体检。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面试),并在崇川人力资源网()上公布考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出现空缺时,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5)选岗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区人社部门的组织下,根据《崇川区公开招聘退役士兵进入社区干部岗位分配表》(附件1)中的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总成绩同分者由面试得分高者先行选岗)。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出现的空缺岗位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选岗完成后进入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6)对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川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区相关文件要求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三、人员性质及基本待遇
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合同制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崇办发[2014]42号)精神,新招聘社区干部为劳动合同制性质, 工资待遇按全区统一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一般社区干部工资标准为:岗位工资2905元/月,职龄工资30元/年),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劳动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用工实行半年试用期。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聘用规定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1、考试时须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2、本《简章》由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513-85128751;
监督举报:0513-85062124。
原标题:2015年南通市崇川区招聘退役士兵进入社区干部岗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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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崇川区公开招聘退役士兵进入社区干部岗位分配表.doc
2.崇川区公开招聘退役士兵进入社区干部岗位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组织部
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