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蚌埠市禹会区相关单位招聘协管员3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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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2 12:06

  根据工作需要,禹会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协管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


  5、其他不适合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一)禹会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协管员10名


  (二)禹会区行政执法协管员15名


  (三)禹会区交警协管员9名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禹会区人民政府网、蚌埠人事人才网发布,报名结束后相关信息在禹会区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禹会区政府网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3日-4月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报名。


  3、报名地点:


  蚌埠市人才大市场2楼202室( 地址:蚌埠市解放路590号 )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1)。需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小二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须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5、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于2019年4月11日(8:30—11:30),到蚌埠市人才大市场2楼20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员。


  (三)笔试


  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和分值: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复习资料,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将在禹会区政府网站公布。


  2、笔试加分: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笔试予以加分,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具体为:


  (1)退役军人加2分;


  (2)优秀士兵加1分(需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3)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加2分(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3、公布面试入围名单:


  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因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时,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出两道面试题目,时长10分钟。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交纳面试费用80元(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具体面试时间在禹会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成绩合成:总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禹会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七、聘用和待遇


  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用工,公示无异议的,由蚌埠西城首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禹会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协管员、交警协管员、行政执法协管员岗位工作。其中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间岗位空缺的,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一)司法局社区矫正协管员岗位待遇


  基本工资1800元/月,学历工资(大专15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300元),绩效300元/月,工龄工资每年20元,按照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二)行政执法协管员岗位待遇


  基本工资1500元/月,学历工资(大专15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300元),绩效人均1000元/月,工龄工资每年20元,按照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三)交警协管员岗位待遇


  基本工资1500元/月,学历工资(大专15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300元),绩效500元/月,工龄工资每年20元,按照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八、监督及咨询电话: 0552-401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