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宝鸡市消防执勤力量不足的问题,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参照《陕西省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招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宝鸡市消防支队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面试、体能素质测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组织招收。
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主要进行资格审查,目测)。
2、体能测试(成绩占比消防员占60%),体能测试项目包括: 3000米、1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标准为:3000米男15分及格;100米男16秒及格;立定跳远男2.10米及格,男俯卧撑3分钟30次及格。
3、笔试(内容以时事政治、简单消防知识、理化基础知识为主,成绩占比:20%)。
4、面试(考官通过面试提问,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成绩占比:20%)。
5、体检。
6、确定拟录用人员(按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录取)。
7、政治审查(按照国家征兵的政治审查条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
8、公示结果(由宝鸡市消防支队和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共同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公布)。
9、录用。
拟录用人员公示一周后,统一由市消防支队集中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办理手续,并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
10、一经录用,主要分配在城四区(金台、渭滨、高新、陈仓)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本次招聘只限男性。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热爱祖国,勤奋好学,吃苦耐劳,服从管理,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各类传染病、精神病史等既往病史。
2、政府专职消防员:年龄18至28周岁(1990年05月01日以后),身高1.60米以上,双眼裸视4.6以上,应具有高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部队退役人员可优先录取,消防部队退役的士兵、士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用工形式
按照《陕西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管理暂行办法》,对录用的消防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对派遣单位每月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市财政支出,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到宝鸡市消防支队工作,招聘录用人员一律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四、福利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购买意外伤害险。
2、用工满一年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龄工资每增加一年增加一档,每档为100元;从签订合同的第二年起,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年休假。
3、凡在一线执勤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发放高危补助200元。
4、用工满三年且继续留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考核后,可担任中队长助理、班长、副班长及卫星消防站执勤长,且享有岗位津贴。持B(含)以上汽车驾驶证,且在中队担任驾驶员岗位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享有岗位津贴。
5、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半年进行一次目标责任考核,依据半年考评得分情况发放考核奖励费。对在执勤训练、灭火战斗、业务训练、汇报表演等重要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给予适当奖励。
6、用工期间,免费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集体就餐,按现役士兵伙食标准执行,以上费用由市财政拨付。
五、报名须知
(1)应聘者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退伍兵持《退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5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地点:在宝鸡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三楼1311室(中山西路西府宾馆大门西侧)
(3)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17日,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双休日休息)
六、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二)面试、考核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凡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期限为三年。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资格。
七、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在宝鸡就业网()统一发布笔试、面试等各阶段公告。电话: 0917-3658814 3658815
原标题:陕西宝鸡市消防支队招聘公告
宝鸡市消防支队
2019年04月10日
原文链接:?visits=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