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站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合肥新站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基层社会发展需要,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合肥新站高新区管委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招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有志于从事开发区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6.年龄条件所指“35周岁以下”为“1988年2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等专业目录设置。
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招考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有关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按照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5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符合岗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并记录进考生诚信档案。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2月27日16:00前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月28日16:00前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在缴费结束后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9:00-16:00,不参加改报的人员可在招考结束后申请退费。
4.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3月7日至3月9日登陆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行政能力测试等)和《申论》,满分各为100分。《综合知识》和《申论》按5:5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分别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考生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10日(周日)
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经查分环节后,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相关证明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原件等。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属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属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属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按笔试《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按笔试《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为合肥新站高新区管委会员额人员,与管委会在职人员身份一致,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政策
(一)聘用人员享受合肥新站高新区管委会员额在岗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工资福利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此次招聘人员安排在合肥新站高新区所属社区(街道层级)工作,与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享有同等晋升和交流渠道。
五、监督检查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合肥新站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监督。
六、其它
(一)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二)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三)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0551-65777576
考务咨询:0551-65770182
纪律监督:0551-65777052
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551-62891910
附件:合肥新站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