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海区2023年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以下简称社工招聘公告)规定,报考人员经过本人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下列人员,现予以公示(附件1)。
1. 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聘用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来电,联系电话:0574-86250298;联系地址: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1277号启迪科技园D2栋201室;邮政编码:315200。
2. 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我们将严格做好工作。
3.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从8月29日起至8月31日止。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另外,根据《镇海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办法》(镇区委办〔2022〕36号)规定对参加公开招聘未被录取的人员,按照不高于招录名额50%的比例纳入人员后备库,招聘完成后仍出现聘用人员不足时,可根据缺额情况与实际工作需求,在岗位后备库中从到低分依序补录,储备时间自确定为储备对象之日起至下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补录程序参照本次社工招聘公告,须按要求完成体检、考察。现将“蓄水池”人员予以公示(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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