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35/2021-00064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民政局
文号:
无
成文日期:
2020-09-01
发布日期:
2020-10-14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南通市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035/2021-00064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民政局
文号:
无
成文日期:
2020-09-01
发布日期:
2020-10-14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南通市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通市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10-14 14:33 累计次数:次 字体:[ ]
崇川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
现将《南通市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民政局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日
南通市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通政办发〔2019〕112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通人社职〔2020〕12号)精神,现制定南通市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岗位开发和人才使用、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健全人才服务体系为重点,坚持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本土化的发展方向,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作用突出、认可度高的社会工作者队伍,为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江苏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的引领作用,依托南通市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基地,推动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建设与社会工作实践的融合,建立社会工作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社会工作者队伍更加壮大,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显著提升,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力争到2021年,全市每万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证7人以上,全市建立社会工作督导机制,培育50名社会工作督导和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二、培训内容
(一)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前培训(A类课程)
举办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前辅导培训班,加大培训宣传力度,鼓励引导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满足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和自身发展需要,实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增量扩容。
(二)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培训(B类课程)
1.双社培训。对社区工作者实施全科社工知识和业务相结合的“双社培训”,对所有社区工作者进行分批培训,熟练运用专业知识服务群众,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
2.技能提升培训。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技能。
3.志愿者培训。对社工志愿者开展新志愿者基础培训、特定岗位志愿专题培训和骨干志愿者培训三层培训体系,提升志愿者服务水平,丰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拓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范围,增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效果。
(三)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培训(C类课程)
加大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力度,定期对社工岗位持证人员开展社工知识更新培训,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次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每次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
(四)社会工作能力提升高层次人才培训(D类课程)
对社工领军人才、社工督导人才,通过案例学习、集中培训、项目试点等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者秉持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与伦理规范,熟练掌握社工理论、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督导和研究的综合能力。
三、培训管理和补贴标准
市民政局负责实施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社会工作职业水平初中级考前培训、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型培训、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培训,全市社会工作职业水平高级考前培训、全市社会工作能力提升高层次人才培训(D类课程)。
培训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谁组织(管辖)、谁受理、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培训补贴相关信息均应纳入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负责开展培训的机构需具备相关服务资质,且配备社工专业的专职老师(相关专业毕业或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从事社工相关工作的持证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个人不垫付培训费用。培训补贴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按要求向所在区民政部门申请,区民政部门初审,市民政部门审核并经公示,市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复核后下拨培训补贴。
培训补贴标准(面对面线下培训):A、B、C类课程培训补贴:理论课15元/课时·人(每天按8课时计算)、实操课20元/课时·人,补贴课时不超过80课时。D类课程培训补贴:境内培训不少于40课时,给予1万元/人一次性补贴;境外培训不少于80课时,给予5万元/人一次性补贴(政府资助的除外)。
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期间,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在本辖区就业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可享受补贴:助理社会工作师3000元/人,社会工作师4000元/人,高级社会工作师5000元/人,社工职业资格证书升级的按差额给予补贴。市民政局以区为单位审核确定补贴对象等,经市人社局、财政局复核后,由市财政局下达市民政局(或区财政),考生凭身份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至市民政局(或所在区民政局)领取。
四、其他事项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市民政局统筹抓好全市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绩效评估,民政、人社、财政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社工职业技能提升工作。培训机构负责培训场地、师资教学等安排,确保培训内容切合实际、充实,以及培训质量到位。
(二)做好培训经费保障
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培训等补贴从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
其他县(市)区负责本区域社会工作职业水平初、中级考前培训、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型培训、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培训,所需资金由本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具体补贴标准等由当地确定。
(三)本办法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期间执行,未尽事宜按照“通人社职〔2020〕12号”文件规定办理。本办法由市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南通市区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获证补贴申报表
2.南通市区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获证补贴花名册
3.南通市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机构)补贴申报表
4.南通市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机构)补贴人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