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永康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56人简章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10-13 13:14

为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社工队伍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计划

       根据我市城市(城镇)社区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56名。其中,面向社会一28名,面向社会二28 名。按男女性别比1:1招聘。

二、资格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党纪国法,品行端正,热心社区工作。

    (二)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社区工作业务知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人员;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0时-11月12日24时,提前或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注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扫码加入钉钉群。

    

(二)资格初审

涉及加分的,须进行线下审核,不涉及加分的不用线下审核,加分项目详见本简章。

       加分需提供材料:1.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在永康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连续2年及以上相关材料、永康市生源相关材料等(根据各自报名条件相应提供);2.加分项目相关材料: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相同材料仅需提供一份。所有相关材料都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前填写报名确认表(附件2,自行下载)。

       审核时间初定于2023年11月15日8:30-11:00,13:30-16:30;线下审核地点初定于永康市婚姻登记处。时间和地点因故变更的,以发布的公告为准。逾期未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情况在永康人才网上进行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公布取消计划之日(含)起2日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